【导语】:浙江省现在是一孩产假158天,二孩三孩188天。生育双胞胎的话就是按188天算吧?还有个《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说可以和这个条例叠加,难产加15天,多生育一个胎儿加15天,那就是生育双胞胎难产的话,那可以再加这个保护法的30天,总共就是218天?
为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推动《条例》有效实施和精准落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意见,就《条例》有关问题作相应解答,具体可登陆浙江省卫健委官方网站,“首页> 公开> 政策法规> 专业法和文件” 查询。根据解释,可以叠加享受,《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2条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再奖励60天或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