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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学生大病补贴怎么申请?

日常办事 小编:思敏 时间:2024-04-24 来源:杭州人民政府
【导语】:我杭州大学生大病补贴有没有政策,怎么申请?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
第四章 大病保险
第四十一条 所有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应同时参加大病保险并缴纳大病保险费。大病保险费由个人缴纳、医保费划转和政府补贴构成,用于建立大病保险基金。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年筹资标准为100元,其中个人缴纳48元,职工医保费中划转52元,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其个人账户当年资金中扣缴;选择一次性补缴的参保人员应同时补缴大病保险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年筹资标准为90元,其中个人缴纳40元,政府每人每年补贴50元,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其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中划转。大学生医保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年筹资标准为20元,从其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中划转。
大病保险费按年度筹集,同一结算年度内筹资标准不变。医疗保障和财政等部门可根据大病保险基金运行情况,按规定程序适时调整筹资标准。
第四十二条 参保人员发生的下列符合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以下简称大病保险合规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
(一)住院最高限额以上,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
(二)住院最高限额以下,由个人按比例承担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自付部分医疗费(含起付标准);
(三)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费用;
(四)享受浙江省罕见病用药保障待遇后个人承担的罕见病药品费用;
(五)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医疗费。
第四十三条 罕见病用药保障实行省级统筹,所需资金从大病保险基金中上解至浙江省罕见病用药保障基金。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全省统一的罕见病用药保障待遇。
第四十四条 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待遇享受起止时间与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起止时间一致。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按以下规定结算:
(一)由个人承担一个起付标准,具体为:持证人员7500元,退休人员1.3万元,其他参保人员2.5万元。
(二)大病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0万元。
(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费用按超额累进制结算,大病保险基金承担的比例为:
1.持证人员:起付标准以上至10万元(含)为80%,10万元至20万元(含)为85%,20万元至40万元(含)为90%,40万元以上为95%。
2.非持证人员: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起付标准以上至10万元(含)为75%,10万元至20万元(含)为80%,20万元至40万元(含)为85%,40万元以上为90%;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起付标准以上至10万元(含)为70%,10万元至20万元(含)为75%,20万元以上为80%。
第四十五条 根据本市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大病保险可由医保经办机构负责经办管理,也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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