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目前杭州非常多的公司企业缴纳社保公积金都不是按照员工实发工资作为基数进行缴纳,员工若想继续工作一半都会妥协,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建议社保和公积金中心直接对接税务,根据税务统计反向要求规定公司企业按照实发工资进行缴纳
若单位未按规定为您缴纳住房公积金,您可先于单位协商,协商未果的,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如离职需离职证明、社保缴纳明细或劳动部门工资核定证明等材料到中心投诉,由中心依法处理。(中心地址:杭州市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A座三楼;联系电话:12329-1)。您的建议我中心会积极采纳及改进并会做进一步研究,适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并提出建议。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社保问题,您需咨询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