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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自住住房(市场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显示未连续缴纳3个月,实际已经连续缴纳超过3个月。系统数据一直有误。

日常办事 小编:思敏 时间:2024-07-02 来源:杭州人民政府

8月份住房公积金属于漏缴补缴。租赁提取需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满足租赁提取条件也可线上提取,通过浙里办APP-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提取-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业务办理类型选择无房租赁提取,或者城市大脑APP-市公积金-公积金提取-无房租赁提取。自2022年6月2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租赁提取每月提取限额为在原有标准上浮25%确定,即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临平、富阳、临安)为1500元/月,可按月提取。具体您可关注下公积金微信公众或者杭州住房公积金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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