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已婚夫妇违反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
2、重婚生育子女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的,
3、未婚违法多生育子女的
4、未婚生育子女,该子女父母又与他人生育子女的
5、规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非法送养、收养子女的
6、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后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7、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后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征收;生育第二胎的,按照一倍征收;
(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六)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上述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