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服兵役、入党、招录公务员等政审需要;
(2)公安机关招录民警、协警、辅警、文职的;
(3)出国、出境需要出具的;
(4)因从事航空招飞特殊职业需要的;
(5)应聘保安员的;
(6)诉讼、公证需要出具的;
(7)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8)申请购房落户;
(9)因有关工作需要,由党委、政府决定由公安机关开展的人员背景审查的;
(10)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需要提供“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
(1)本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薄)、外来人员居住证;
(2)单位申请:需查验单位公函、经办人的有效工作证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被代理人有关证件、委托书(有效委托证明)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出国(境)签证、诉讼、公证等:除本人身份证件外,还需查验相关单位公函或资料、证明(如:公证处《委托调查函》)
填写《开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申请表》→提交材料审查→出具证明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