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市主城区(不含萧山、余杭两区)内发生的机动车与机动车交通事故;
2、仅车辆损失、无人员伤亡;
3、当事方均持浙江省(不含宁波)保险公司签发的交强险凭证。
1、驾驶证(正副本)
2、行驶证
3、保险凭证(保单)
1、提交证件
2、填写《协议书》:
双方填写《协议书》交出单员查验无误后编号、签字,打印正式《协议书》后再履行签字手续。
3、公估公司
公估公司人员对事故车辆估价定损[单车在2000元(含)以下],出具定损单,在正式《协议书》上签字确认。
4、民警检验
驻点交警查验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有效,在正式《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5、理赔
港昌服务中心 87352699 西湖区西溪路608号(灵溪隧道北侧)
金丰服务中心 86753303 江干区天城路295号(文晖大桥东侧)
德胜服务中心 85836930 下城区德胜路88号(德胜路绍兴路口)
中通远程服务点 86062233 上城区江城路94号(江城立交北侧)
侨宏远程服务点 86689997 滨江区滨康路222号(滨康路江晖路口)
江干丰田远程点 86702211 江干区下沙路1163号(下沙路八堡车站)
大成远程服务点 87310121 西湖区美院北路5号(美院北路环山路口)
通和远程服务点 87399993 下沙数源科技公司西门(下沙公安大楼东侧)
广丰元通远程点 28000125 拱墅区广丰路9号(汽车城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