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破损、旧证换新证、证书到期换证。
1、填写《证书补发登记表》(当地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必须盖章)
2、提交本人遗失经过说明,并经单位核实盖章
3、当地公开发行报纸刊登遗失声明(须提供刊登声明的整张报纸)
4、提供公布文件及原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1.申请人先登报申明,原执业药师证书作废
2.由申请人到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保局办理
3.提交药师证补办相关材料
4.由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
5.证书颁发,人社部门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