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内
2、变更内容:执业地点
变更执业地点:
1、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2、卫生主管部门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通报。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
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申请通过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变更:7个工作日
注册延续:期满前一个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