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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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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树人学院

英文名:Zhejiang Shuren University 简称:“树大” 所在地:杭州 院校代码:11842 类型:综合类

全日制普通民办高等学校
  • 浙江树人学院招生简章

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13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浙江省代码:0033     国家代码:11842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民办高等学校。第六条 办学主体:浙江省政协主办,浙江省教育厅主管。第七条 办学地址:杭州拱宸桥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路8号),绍兴杨汛桥校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江夏路2016号)。第八条 就学地点:全日制本、专科新生在拱宸桥校区、杨汛桥校区就学。第九条 学校概况:学校创办于1984年,由浙江省政协主办、省教育厅主管,是浙江省首批应用型试点示范建设学校之一。学校秉承“崇德重智,树人为本”的校训,坚持“教学服务型大学”的办学定位。在中国民办本科院校竞争力排行榜中连续多年荣获第一。学校总占地面积1220亩,现有12个二级学院,在校学生16000余名。现有教职工1200人,其中教师880人,博士150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43%。设有47个本科专业,8个专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1个、省级重点(优势、特色)专业13个。拥有省一级学科5个,科研工作连续多年列全国民办高校之首。学校教学设备总值1.9亿余元,图书馆藏书326万余册(含电子图书),生均拥有教学设备、图书资源均超全国本科院校平均水平。学校致力于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建有院士领衔的“树兰国际护理学院”及“绍兴黄酒学院”等11个行业学院,建有“红石梁班”等50余个校企订单班、虚拟班。学校注重开放办学,已与境外60多所院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近年来就业率稳定在97%左右,考研率逐年提升,毕业生创业率位列浙江省本科院校前十。第十条 学历、学位证书:本科毕业生授予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专科毕业生授予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招生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招生办)设在学生发展与服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受理举报及有关来信来电来访,调查处理违纪、违规事件。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专业第十四条  2019年学校面向浙江、江苏、安徽、河南、福建、湖北、广西、贵州、山西、云南、四川、甘肃、江西等13个省招收本科生,面向河南、贵州、广西、四川等4个省招收专科生。具体计划、省份和批次按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招办)公布的执行。第十五条  2019年学校招生专业(类):(一)本科按专业招生的有九个,分别是:临床医学(5年制)、交通运输、环境生态工程、财务管理、土木工程、建筑学(5年制)、国际经济与贸易、工业设计、护理学等。(二)本科按大类招生的有十类,分别是: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物业管理等);城规园林类(含风景园林、城乡规划等);公共管理类(含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等);文学与传播类(含新闻学、汉语言文学、秘书学、网络与新媒体、汉语国际教育等);电子工程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等);计算机信息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子商务等);经济管理类(含投资学、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茶文化贸易方向)、物流管理、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等);资源环境与科学类(含环境工程、应用化学、生物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等);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工艺美术等);外国语言类(含英语、商务英语、日语、朝鲜语等)。按类招生的学生,在完成一年的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等进行专业分流。(三)专升本招生专业有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市场营销食品质量与安全、视觉传达设计等。具体计划和专业、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浙江树人大学2019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招生简章》规定执行。(四)中升本招生专业有电子商务和商务英语等;中升专招生专业为老年服务与管理。(五)专科招生专业有护理、应用英语、会计、市场营销、文秘(涉外方向)、国际金融、电子商务等。(六)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具体计划和专业、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2019年在浙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层次专业(类)名称选考科目选考科目类中所含专业本科工商管理类0不限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物业管理城规园林类3地理  思想政治 生物风景园林城乡规划文学与传播类0不限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秘书学外国语言类0不限英语  商务英语日语朝鲜语电子工程类3物理  化学 生物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物联网工程计算机信息类3技术  化学 地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  电子商务资源环境与科学类0不限环境工程  应用化学  生物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食品质量与安全经济管理类3思想政治  地理 化学投资学  国际商务  国际经济与贸易(茶文化贸易方向)  物流管理  会展经济与管理设计学类3不限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动画工艺美术公共管理类0不限社会工作  公共事业管理财务管理3不限交通运输3物理  地理 技术土木工程3物理  地理 技术建筑学3物理  历史 技术环境生态工程3不限国际经济与贸易3思想政治  地理 化学工业设计3不限临床医学2化学  生物护理学0不限专科市场营销3不限会计3不限文秘(涉外方向)3不限国际金融3思想政治  化学 生物电子商务3地理  化学 历史护理3不限应用英语3不限第五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选拔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以生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比例为1:1 ;其它省份按各省规定的要求执行。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考生生源的实际情况,须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省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第二十条  本科按类招生的,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因受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编制的限制而无法编制按类招生的省份,则按专业进行招生录取,入学后,除录取在财务管理、土木工程、建筑学、交通运输、环境生态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工业设计、临床医学、护理学等8个专业的学生外,其他专业所有被录取的学生,到校后按所属大类专业编班并组织教学,一年级第二学期(外国语言类在第一学期后半段)进行专业分流。省外按照具体专业录取的学生,在专业分流时,优先分流到高考录取专业;符合相关规定的,也可以按照学生意愿,分流到大类所覆盖的专业;第二学年及以后的学费按分流后的专业收费。详细分流规则按《浙江树人大学专业分流若干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学校报考的激励措施:(一)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具体参见《浙江树人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另设有多项奖学金,同时执行国家有关奖、助学政策等。(二)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浙江树人大学学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可以进行专业调整。(三)家扬书院:是我校优秀人才的培养基地。2019级录取的高考总分成绩在全校各专业(设计学类、临床医学除外)前10%的新生(同时参考英语单科成绩)中,由学校书面通知,学生提出申请,学校组织专家面试后,择优选拔60名学生进入书院进行重点培养,第一学年在家扬书院统一学习,第二学年,学生可以任选除设计学类、临床医学之外的专业。在校期间确保学生有一次境外交流研习的机会。第二十二条  录取时学校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外语类专业除外)。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体检标准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录取的新生男女比例不限。第六章  入学复查及收费第二十四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在两周内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并给予注册学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学校规定取消学籍。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期满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五条  学校收费均按教学成本核定,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核准备案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2019级新生收费标准如下: (一)本科(含中职升本、专升本)学费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外国语言类、经济管理类、文学与传播类,每学年每生26000元。城规园林类、电子工程类、计算机信息类、资源环境与科学类,每学年每生28000元;设计学类,每学年每生30000元;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每学年每生26000元;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建筑学(5年制)、环境生态工程、工业设计、护理学,每学年每生28000元;临床医学(5年制),每学年每生30000元。中升本专业学费:电子商务每学年每生28000元,商务英语每学年每生26000元。(二)专科(含中升专)学费每学年每生20000元。(三)住宿费住宿条件为标准化学生公寓(需平衡后再定),收费标准严格按省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学校根据新生专业分布情况进行统一安排住宿。学校特别提醒: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考生,请慎重填报。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教育考试院统一途径查询录取结果。学校通过多种途径供考生查询。学校联系方式: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zjsru.edu.cn招生信息网站:http://zs.zjsru.edu.cn招办官办微信:zjsruzsbgs招生咨询电话:0571-88297000学校举报电话:0571-88297019学校传真号码:0571-88297025学校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杭州拱宸桥校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江夏路2016号(绍兴杨汛桥校区)QQ群咨询号码:555039141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详情
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2020-08-24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浙江省代码:0033  国家代码:11842第五条  办学层次、类型和基本情况:浙江省政协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由省直11个厅局和杰出校友代表组成,主要领导由省政协领导担任。学校有完善的奖勤助贷险及大额的奖学金助力学生成长成才,多年来,学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7%以上、创业率位列全省前茅、50%的毕业生在杭州就业。第六条  学校地址:杭州拱宸桥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绍兴杨汛桥校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江夏路2016号入学户籍地:杭州市就学地:杭州拱宸桥校区、绍兴杨汛桥校区第七条 学历、学位证书:本科毕业生授予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专科毕业生授予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招生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第九条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招生办)设在学生发展与服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受理举报及有关来信来电来访,调查处理违纪、违规事件。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和收费第十一条  2020年学校面向浙江、江苏、安徽、河南、福建、湖北、广西、贵州、山西、云南、四川、甘肃、江西等13个省招收本科生,面向浙江、山西、河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四川、新疆等9个省招收专科生。具体省份、计划和批次按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招办)公布的执行。第十二条  2020年学校按专业招生,共有49个本科专业(专业方向)和8个专科专业。各专业具体选考科目详见附件。第十三条 专升本招生专业有市场营销、城乡规划、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茶文化贸易方向 )、旅游管理、食品质量与安全、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具体计划和专业、录取规则按照《浙江树人大学2020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招生简章》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单考单招(中升本)招生专业有电子商务和商务英语等;单考单招(中升专)招生专业为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和老年服务与管理。第十五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具体计划和专业、录取规则按照《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学校学费收费均按教育教学成本核定,严格按照向浙江省物价局报备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各专业学年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住宿条件为标准化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严格按省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学校根据新生专业分布情况进行统一安排住宿。学校特别提醒: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考生,请慎重填报。第五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选拔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以生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实行专业志愿投档,投档比例为1:1 ;其它省份按各省规定的要求执行。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考生生源的实际情况,须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省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第二十条  学校报考激励措施1、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对符合条件的新生予以奖励。单设高额奖学金,对高考成绩优异的新生给予单独奖励;为西部省份的新生提供入学资助金。2、学校设有包括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王家扬树人奖学金等多种类型的奖学金,激励学生成才成长。3、学校设有健全的学生保障体系。每年向学生提供“学生平安保险”一份;对包括在杨汛桥校区就学的所有学生提供参加杭州市对学生医保的通道。4、学校设有健全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在校期间每月的生活补贴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以及学校“寒门学子”助学金。5、学生在校期间可以进行专业调整,具体按照《浙江树人大学学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执行。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学校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外语类专业除外)。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新生男女比例不限。第六章  入学复查第二十四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在两周内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并给予注册学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学校规定取消学籍。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期满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教育考试院统一途径查询录取结果。学校通过多种途径供考生查询。学校联系方式: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zjsru.edu.cn招生信息网站:http://zs.zjsru.edu.cn招办官办微信:zjsruzsbgs招生咨询电话:0571-88297000学校举报电话:0571-88297019学校传真号码:0571-88297025学校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杭州拱宸桥校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江夏路2016号(绍兴杨汛桥校区)QQ群咨询号码:619826182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020年招生专业选考科目和学费标准附件:2020年招生专业选考科目和学费标准层次序号专业学制选考科目学费(元)本科1工商管理四不限260002市场营销四不限260003财务管理四不限260004物业管理四不限260005风景园林四物理 生物 地理280006土木工程四物理280007建筑学五物理 历史 地理280008城乡规划四物理 生物 地理280009交通运输四物理 化学2800010新闻学四不限2600011网络与新媒体四不限2600012汉语言文学四不限2600013秘书学四不限2600014英语四不限2600015商务英语四不限2600016日语四不限2600017朝鲜语四不限2600018电子信息工程四物理2800019通信工程四物理2800020物联网工程四物理280002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物理2800022数字媒体技术四物理2800023电子商务四物理2800024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四物理2800025环境工程四物理 化学 生物2800026应用化学四物理 化学 技术2800027生物工程四物理 化学 生物2800028食品科学与工程四物理 化学 生物2800029化学工程与工艺四物理 化学 生物2800030食品质量与安全四物理 化学 生物2800031环境生态工程四物理 化学 生物2800032投资学四不限2600033国际商务四不限2600034国际经济与贸易四不限2600035国际经济与贸易(茶文化贸易方向)四不限2600036物流管理四不限2600037旅游管理四不限2600038会展经济与管理四不限2600039临床医学五化学&生物3000040医学检验技术四化学 生物 物理2800041护理学四不限2800042社会工作四不限2600043公共事业管理四不限2600044工业设计四物理2800045视觉传达设计(艺)四不限3000046环境设计      (艺)四不限3000047产品设计      (艺)四不限3000048动画        (艺)四不限3000049工艺美术      (艺)四不限30000专科1市场营销三不限200002会计三不限200003文秘(涉外方向)三不限200004应用英语三不限200005国际金融三不限200006电子商务三不限200007护理三不限200008老年服务与管理三不限20000备注:选考科目2门或3门中,除临床医学专业选考要求是“且”的关系,其余均只需要符合1门即可报考。 详情
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02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浙江省代码:0033      国家代码:11842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民办高等学校。第六条 办学地点:杭州拱宸桥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路8号。绍兴杨汛桥校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江夏路2016号。(2017级新生第一年在绍兴杨汛桥校区就读,大一结束后到杭州拱宸桥校区继续学习。)第七条 学历、学位证书:本科毕业生授予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专科毕业生授予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第八条 学校概况:学校创办于1984年,由浙江省政协主办,是浙江省首批应用型试点示范学校。在武书连2016和2017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中学校综合实力均排名第一。学校拥有杭州拱宸桥校区与绍兴杨汛桥校区,总占地面积1200余亩,现有11个二级学院,在校学生16000余名。设有42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1个、省级重点(优势、特色)专业13个。拥有省一流学科5个,省哲学社会科学基地和省重点创新团队各1个,校级研究机构23个,国际合作平台和科技合作平台各1个。学校教学设备总值1.7亿余元,图书馆藏书约168万册,电子图书约88万种。学校注重开放办学,已与境外60多所院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合作关系。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招生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第十条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招生办)设在学生发展与服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受理举报及有关来信来电来访,调查处理违纪、违规事件。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专业第十二条  2017年学校面向浙江、江苏、安徽、河南、福建、湖北、广东、广西、山西、江西、四川等省招收本科生(含专升本、中职升本科),面向浙江省招收专科学生(含中职升专科)。具体计划和批次按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招办)公布的执行。第十三条  2017年学校招生专业(类):(一)本科按专业招生的有财务管理、土木工程、建筑学(5年制)、国际经济与贸易、工业设计、护理学等6个专业;(二)本科按类招生的有十大类,分别是: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社区与家政管理方向)、市场营销等专业];城规园林类(含风景园林、城乡规划等专业);公共管理类(含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文学与传播类(含新闻学、汉语言文学、秘书学、网络与新媒体、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电子工程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等专业);计算机信息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服务外包软件技术方向)、数字媒体技术、电子商务等专业];经济管理类[投资学、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茶文化贸易)、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资源环境与科学类(含环境工程、应用化学、生物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等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等专业);外国语言类(含英语、商务英语、日语、朝鲜语等专业)。学生在完成一年的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等进行专业分流。(三)专升本招生专业有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市场营销和视觉传达设计等4个专业。(四)中职升本科招生专业有电子商务和商务英语等2个专业;中职升专科招生专业为老年服务与管理。(五)专科招生专业有会计、市场营销、文秘(涉外方向)、国际金融、电子商务等5个专业。(六)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具体计划和专业严格按照《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2017年在浙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层次专业(类)名称选考科目数选考科目范围类中所含专业本科工商管理类3物理 历史 技术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社区与家政管理方向)市场营销本科城规园林类3物理 思想政治 技术风景园林城乡规划本科公共管理类0不限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本科文学与传播类0不限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汉语国际教育本科电子工程类3化学 思想政治 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本科计算机信息类3化学 思想政治 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服务外包软件技术方向)数字媒体技术电子商务本科资源环境与科学类0不限环境工程应用化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质量与安全本科经济管理类3化学 历史 技术投资学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茶文化贸易)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本科设计学类3思想政治 化学 技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本科外国语言类0不限英语商务英语日语朝鲜语本科财务管理3物理 历史 技术本科土木工程3物理 思想政治 技术本科建筑学3物理 思想政治 技术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3化学 历史 技术 本科工业设计3物理 思想政治 技术 本科护理学0不限  专科会计3物理 历史 技术专科市场营销3物理 历史 技术专科文秘(涉外方向)3思想政治 历史 技术专科电子商务3化学 历史 技术专科国际金融3化学 历史 技术 第五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选拔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以生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比例为1:1 ;其它省份按各省规定的要求执行。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按照《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考生生源的实际情况,须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省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第十八条  因受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编制的限制而无法编制按类招生的省份,计划书上所列专业之后有备注说明的,均按大类招生,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第十九条  学校报考的激励措施:(一)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具体参见《浙江树人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另设有多项奖学金,同时执行国家有关奖、助学政策。(二)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浙江树人大学学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可以进行专业调整。(三)家扬书院:是我校拔尖人才的培养基地。2017级录取的高考总分成绩在全校各专业(设计学类除外,外省录取新生按高考总分)前10%的新生(同时参考英语单科成绩)中,由学校书面通知,学生提出申请,学校组织专家面试后,择优选拔60名学生进入书院进行重点培养,在校期间确保学生有一次境外交流研习的机会。第二十条  学校的外语教学统一为“英语”,非英语学习的考生报考我校,到校后统一以“英语”组织教学。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体检标准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录取的新生男女比例不限。第六章  入学复查及收费第二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在两周内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并给予注册学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学校规定取消学籍。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期满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学校收费均按教学成本核定,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核准备案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2017级新生收费标准如下:(一)本科(含中职升本、专升本)学费工商管理类、城规园林类、公共管理类、电子工程类、经济管理类、外国语言类,每学年每生16000元;计算机信息类、文学与传播类、资源环境与科学类,每学年每生18000元;设计学类,每学年每生25000元;财务管理、土木工程、建筑学(5年制)、国际经济与贸易、护理学等5个专业,每学年每生20000元;工业设计,每学年每生16000元。其中,工商管理类第一学年每生16000元,大二专业明确后,工商管理专业每学年每生20000元,工商管理(社区与家政管理方向)专业每学年每生18000元,市场营销专业每学年每生16000元;经济管理类第一学年每生16000元,大二专业明确后,国际经济与贸易(茶文化贸易方向)专业每学年每生20000元,其他专业每学年每生16000元。中职升本专业,电子商务每学年每生18000元,商务英语每学年每生16000元。(二)专科(含中职升专科)学费每学年每生16000元。(三)住宿费住宿条件为标准化学生公寓。《浙江树人大学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严格按省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学校根据新生专业分布情况进行统一安排住宿。学校特别提醒: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考生,请慎重填报。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教育考试院统一途径查询录取结果。学校通过多种途径供考生查询。学校联系方式: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zjsru.edu.cn招生信息网站:http://zs.zjsru.edu.cn招办官办微信:zjsruzsbgs招生咨询电话:0571-88297000学校举报电话:0571-88297019学校传真号码:0571-88297025学校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杭州拱宸桥校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江夏路2016号(绍兴杨汛桥校区)QQ群咨询号码:560316517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详情
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07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浙江省代码:0033      国家代码:11842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民办高等学校。第六条 办学主体:浙江省政协主办,浙江省教育厅主管。第七条 办学地点:杭州拱宸桥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路8号。绍兴杨汛桥校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江夏路2016号。(2018级新生第一年在绍兴杨汛桥校区就读,大一结束后到杭州拱宸桥校区继续学习。)第八条 学校概况:学校创办于1984年,是浙江省首批应用型试点示范学校之一。学校贯彻“立德树人、为国植贤”的理念,秉承“崇德重智,树人为本”的校训,坚持“教学服务型大学”的办学定位,全方位服务于学生的成才成长,在武书连、邱均平中国民办本科院校竞争力排行榜中连续多年荣获第一。学校拥有杭州拱宸桥校区与绍兴杨汛桥校区,总占地面积1220亩,现有12个二级学院,在校学生16000余名。教职工880人,专任教师中博士150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43%。设有44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1个、省级重点(优势、特色)专业13个。现有省一级学科5个,科研工作连续多年列全国民办高校之首。学校教学设备总值1.9亿余元,图书馆藏书约175万册,电子图书约88万种,生均拥有教学设备、图书资源均超全国本科院校平均水平。多年来,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岗位需求旺盛,就业率稳定在97%左右,考研率逐年提升,毕业生创业率位列浙江省本科院校前十。学校注重开放办学,已与境外60多所院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合作关系。第九条 学历、学位证书:本科毕业生授予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专科毕业生授予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招生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招生办)设在学生发展与服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受理举报及有关来信来电来访,调查处理违纪、违规事件。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专业第十三条  2018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本、专科生(含专升本、中升本、中升专),具体省份、计划和批次按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招办)公布的执行。第十四条  2018年学校招生专业(类):(一)本科按专业招生的有财务管理、土木工程、建筑学(5年制)、国际经济与贸易、工业设计、护理学专业。(二)本科按类招生的有十大类,分别是: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社区与家政管理方向)、市场营销、物业管理专业];城规园林类(含风景园林、城乡规划专业);公共管理类(含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学与传播类(含新闻学、汉语言文学、秘书学、网络与新媒体、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电子工程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计算机信息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子商务专业);经济管理类[含投资学、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茶文化贸易方向)、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专业];资源环境与科学类(含环境工程、应用化学、生物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工艺美术专业);外国语言类(含英语、商务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学生在完成一年的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等进行专业分流。(三)专升本招生专业有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市场营销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四)中升本招生专业有电子商务和商务英语专业;中升专招生专业为老年服务与管理。(五)专科招生专业有会计、市场营销、文秘(涉外方向)、国际金融、电子商务专业。(六)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具体计划和专业严格按照《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2018年在浙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层次专业(类)名称选考科目选考科目类中所含专业本科工商管理类3物理 历史 技术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社区与家政管理方向)市场营销物业管理本科城规园林类3物理 生物 技术风景园林城乡规划本科文学与传播类0不限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秘书学本科外国语言类0不限英语  商务英语日语朝鲜语本科电子工程类3化学 思想政治 技术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物联网工程本科计算机信息类3化学 思想政治 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  电子商务本科资源环境与科学类0不限环境工程  应用化学  生物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食品质量与安全本科经济管理类3化学 历史 技术投资学  国际商务  国际经济与贸易(茶文化贸易方向)  物流管理  会展经济与管理  旅游管理本科设计学类3思想政治 化学 技术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动画工艺美术本科公共管理类0不限社会工作  公共事业管理本科财务管理3物理 历史 技术本科土木工程3物理 历史 技术本科建筑学3物理 历史 技术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3化学 历史 技术本科工业设计3物理 思想政治 技术本科护理学0不限高职(专科)市场营销3物理 历史 技术高职(专科)会计3物理 历史 技术高职(专科)文秘(涉外方向)3思想政治 历史 技术高职(专科)国际金融3化学 历史 技术高职(专科)电子商务3化学 历史 技术第五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选拔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以生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比例为1:1 ;其它省份按各省规定的要求执行。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按照《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考生生源的实际情况,须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省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第十九条  我校按本《章程》第十三条规定的专业(类)招生,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因受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编制的限制而无法编制按类招生的省份,则按专业进行招生录取。入学后,除录取在财务管理、土木工程、建筑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业设计、护理学等6个专业的学生外,其他专业所有被录取的学生,到校后按所属大类专业编班并组织教学,大一年级第二学期(外国语言类在第一学期后半段)进行专业分流。按照具体专业录取的学生,在专业分流时,优先分流到高考录取专业;符合相关规定的,也可以按照学生意愿,分流到大类所覆盖的专业;第二学年及以后的学费按分流后的专业收费。)第二十条  学校报考的激励措施:(一)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具体参见《浙江树人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另设有多项奖学金,同时执行国家有关奖、助学政策等。(二)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浙江树人大学学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可以进行专业调整。(三)家扬书院:是我校优秀人才的培养基地。2018级录取的高考总分成绩在全校各专业(设计学类除外,外省录取新生按高考总分)前10%的新生(同时参考英语单科成绩)中,由学校书面通知,学生提出申请,学校组织专家面试后,择优选拔60名学生进入书院进行重点培养,第一学年在家扬书院统一学习,第二学年除设计学类专业外,学生可以任选专业。在校期间确保学生有一次境外交流研习的机会。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外语教学统一为“英语”,非英语学习的考生报考我校,到校后统一以“英语”组织教学。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体检标准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录取的新生男女比例不限。第六章 入学复查及收费第二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在两周内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并给予注册学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学校规定取消学籍。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期满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四条  学校收费均按教学成本核定,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核准备案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2018级新生收费标准如下: (一)本科(含中职升本、专升本)学费公共管理类、外国语言类、文学与传播类,每学年每生19000元;工商管理类、经济管理类,每学年每生20000元;城规园林类、电子工程类、计算机信息类、资源环境与科学类,每学年每生22000元;设计学类,每学年每生25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每学年每生20000元;财务管理、土木工程、建筑学(5年制)、工业设计、护理学,每学年每生22000元。专升本专业学费: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市场营销,每学年每生20000元;视觉传达设计,每学年每生25000元。中升本专业学费:电子商务每学年每生22000元,商务英语每学年每生19000元。(二)专科(含中升专)学费市场营销、文秘(涉外方向)、电子商务、国际金融、老年服务与管理,每学年每生16000元;会计,每学年每生18000元。(三)住宿费住宿条件为标准化学生公寓。《浙江树人大学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严格按省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学校根据新生专业分布情况进行统一安排住宿。学校特别提醒: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考生,请慎重填报。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教育考试院统一途径查询录取结果。学校通过多种途径供考生查询。学校联系方式: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zjsru.edu.cn招生信息网站:http://zs.zjsru.edu.cn招办官办微信:zjsruzsbgs招生咨询电话:0571-88297000学校举报电话:0571-88297019学校传真号码:0571-88297025学校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杭州拱宸桥校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江夏路2016号(绍兴杨汛桥校区)QQ群咨询号码:597190512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详情
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2008-05-07
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浙江省的“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民办本科院校,地处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路8号。学校2008年面向浙江、江苏、山东、安徽等省份招收本科生,面向浙江省内招收专科生,招收的本专科学生全部为全日制学习方式。第三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坚持以考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标准,择优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选拔的原则。第四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坚持“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招生纪律,对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学校办公室、计财处和纪检办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该小组具体负责我校录取新生工作总体决策的部署、计划的确定及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招生办),设在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组:负责检查招生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受理举报及有关来访来信来电,调查处理违纪、违章的人或事。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第七条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市场预测和其他因素,确定每年的招生人数。2008年学校共招收本科计划3000名(面向浙江省2945名)、专科计划1200名,详见招生计划附表。第四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第八条 学校选拔新生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坚持分数优先和志愿优先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取。第九条 学校择优录取平行志愿所投档案的的考生;若学校考生生源充足,则视实际情况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不大于1:1.05的比例提取档案;若生源不足,则依照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的按未录满专业向考生征求志愿、降分录取、降分征求志愿等步骤提取考生档案,直至完成招生计划。第十条 专业志愿按“专业级差”的原则进行录取。级差分值视生源及专业志愿情况定为1分到3分。对于报考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若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部分考生要求调剂录取的,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考生本人申请及家长签名的服从调剂的申请书,视情况进行调剂录取。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确定为英语。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在100分以上(含); 报考本科“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在115分以上(含);报考本科“日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在100分以上(含);报考专科“应用德语”、“ 应用韩语”、“ 应用日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在100分以上(含)。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考生生源的实际情况,须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省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第五章 附 则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非义务教育的有关法规,学校实行缴费上学。我校学费均按教学成本核定,并按规定报省物价局批准并向社会公布,2008年普通本专科各专业的学费均为13000元/年,艺术类专业的学费为16000元/年,按学年收取;考生应视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填报志愿。第十六条 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含新生奖学金),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以弥补学费不足。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的有关途径查询录取结果,也可通过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或校园网查询。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71-88297000,学校举报电话:0571-88297019;学校网址:http://www.zjsru.edu.cn/第十九条: 学校2008年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本章程有关规定进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浙江树人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2009-04-2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浙江省的“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民办本科院校,地处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路8号。学校2009年面向浙江、江苏、山东、安徽等省份招收本科生,面向浙江省内招收专科生,招收的本专科学生全部为全日制学习方式。第三条?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坚持以考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标准,择优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选拔的原则。第四条?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坚持“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招生纪律,对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学校办公室、计财处和纪检审办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该小组具体负责我校录取新生工作总体决策的部署、计划的确定及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招生办)设在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监察组:负责检查招生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受理举报及有关来访来信来电,调查处理违纪、违规事件。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第七条?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市场预测和其他因素,确定每年的招生人数。2009年学校共招收本科计划3000名(其中面向浙江省2835名、外省65名;另招收专升本100名)、专科计划1000名,详见招生计划附表。第四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第八条?学校选拔新生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坚持分数优先和志愿优先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取。第九条?学校择优录取平行志愿所投档案的考生;若学校考生生源充足,则视实际情况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不大于1:1.05的比例提取档案;若生源不足,则依照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的按未录满专业向考生征求志愿、降分录取、降分征求志愿等步骤提取考生档案,直至完成招生计划。第十条?专业志愿按“专业级差”的原则进行录取。级差分值视生源及专业志愿情况定为1分到3分。对于报考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若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部分考生要求调剂录取的,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考生本人申请及家长签名的服从调剂的申请书,视情况进行调剂录取。第十一条?学校的外语教学统一以“英语”组织教学。非英语学习的考生报考我校,到校后也统一以“英语”组织教学。第十二条?报考我校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在100分以上(含); 报考本科“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在115分以上(含);报考本科“日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在105分以上(含);报考我校专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在90分以上(含);报考我校专科“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在90分以上(含);报考专科“应用德语”、“ 应用韩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在105分以上(含)。第十三条?学校录取新生的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第十四条?学校根据考生生源的实际情况,须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省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第五章 附 则第十五条?根据国家非义务教育的有关法规,学校实行缴费上学。我校学费均按教学成本核定,并按规定报省物价局批准并向社会公布,2009年普通本专科各专业的学费均为13000元/年,艺术类专业的学费为16000元/年,按学年收取。学校特别提醒:考生应视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慎重填报志愿。第十六条?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含新生奖学金),同时执行国家有关助学政策。第十七条?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的有关途径查询录取结果,也可通过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或校园网查询。第十八条?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71-88297000,学校举报电话:0571-88297019;学校网址:http://www.zjsru.edu.cn/第十九条: 学校2009年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本章程有关规定进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学院及院长介绍2010-05-18
管理学院  ?管理学院现有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和旅游管理(休闲与餐饮管理方向)4个本科专业和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会计电算化、旅游管理4个专科专业。 学院具有一支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梯队结构合理的专业教师队伍,其中有浙江省省级教学名师1名。多名教师具有“双师”资格[教授(副教授)+会计师],[教授(副教授)+经济师]或“三师”资格[教授(副教授)+注册会计师+会计师]。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占45%。    学院设有工商管理等4个教研室,设有导游培训中心和会计上岗资格培训中心,拥有多媒体教室、管理综合模拟实验室和会计模拟实验室等现代化教学设施,与浙江省的相关企业、宾馆饭店协作,建立了10个教学实习基地,以及浙江树人大学台州实践科研中心(园区),集聚了21家企业作为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专业知识的积累和实践能力的提高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学院重视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注重提高教学质量,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本着“厚基础,宽口径,鱼渔兼授”的教育理念,倡导“实干+创新”的专业精神,培养适应社会需求、具有扎实专业理论基础和一定实务操作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多年来,学院为社会输送了一大批高质量的管理人才,毕业生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广泛好评。招生咨询电话:0571—88295804管理学院院长介绍:   余克艰教授,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省级精品课程《运筹学》课程负责人。中国数量经济学会理事。先后为本专科生开设《运筹学》、《微宏观经济学》、《行为科学》等多门课程,曾荣获2005年浙江省第五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曾主持或参与省厅级研究项目5项,主编高等学校经贸与管理规划教材1部,近年在一级刊物及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多篇论文被国际或国内权威机构收录。城建学院城建学院现设有土木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4个本科专业。学院建有一支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专业教师队伍,其中副高以上职称的老师占40%以上;土木工程钢结构方向教学团队被列为省级教学团队。学院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方针,广大教师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和科学研究进行教学。近年来先后承担并完成省(部)级纵、横向课题10余项,工程设计项目多项,经费近200万元,发表学术论文、设计作品中标及获奖共100多篇(项),编写出版多部专业图书、教材。新近获批浙江省“十一五”重点教材建设项目1项。学院拥有较完善的理论教学与实践环节设施。配备有专用的多媒体教室,建有工程实验中心,包括工程测量实验室、建筑材料实验室、材料力学实验室、工程地质综合实验室、土工实验室、建筑CAD实验室、水力学实验室、工程设计实验室和建筑模型实验室等9个实验室;建有“钢结构基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有东南网架等10余家教学实习基地,地区覆盖杭州、温州、海宁、富阳、萧山、上海、苏州和安徽黟县等;先后与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轻纺建筑设计院、北京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杭州分院、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华汇工程设计集团、温州建设集团设计院等10余家设计单位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力地保证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经过20多年的办学,学院为社会输送了大量优秀毕业生,其中许多人已成为所在单位、部门的领导和业务骨干,受到社会的赞誉。招生咨询电话:0571-88297127 院长简介:姚谏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国际纤维增强塑料(FRP)学会IIFC会员,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纤维增强塑料及工程应用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土木工程钢结构方向教学团队”负责人,浙江省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专家。核心期刊《空间结构》杂志编委,核心期刊《建筑结构》杂志理事。从事钢结构及结构稳定和工程结构加固方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近三十年,获浙江大学优秀教师称号。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等课题多项,其中两项成果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目前主持浙江省“十一五”重点教材建设项目1项。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80多篇,出版著作教材等6部,作为主要编写人员出版其他参考书5部;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人文学院   人文学院现有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新闻学3个本科专业,文秘(涉外方向)、茶文化2个专科专业,其中社会学和茶文化学是学校的重点学科。茶文化专业属国内普通高校首创专业,通过提升茶文化内涵直接为我国茶叶经济服务,有较广泛的社会影响。汉语言文学专业设有汉语言文学专升本班。 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80余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达半数以上。学院十分重视教学质量,并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日本、韩国、美国等国家的高校有密切联系,经常聘请浙江大学等名校的教授来校讲学授课,同时也派出教师赴韩国、日本等国家讲学并开展学术交流;学院重视人才引进和科研工作,近几年承担了省厅以上及横向课题50多项,校级课题40多项,完成主编、参编教材和专著30多部,发表论文300多篇,其中有《文学评论》等权威刊物和国外著名刊物。我院教师获有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浙江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奖项。学院建有高配置的社工与心理咨询实验室、专业网络实验室、茶文化实验室、文秘实训室、演播室等,附设茶艺培训中心。并与国内国际茶学界有紧密的合作交流,专设“茶文化研究与发展中心”。学院专业特色明显,实践基地条件良好,学生就业现状喜人。 学院十分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狠抓成才规划的落实,狠抓教学质量的提高,积极鼓励和支持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专科生升本,强化教风与学风建设,积极开展第二课堂和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用“快乐人文”口号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努力弘扬人文精神,实现“快乐树人”的目标,不断培养出具有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有一定服务方向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和其他方面的专业人才。招生咨询学院电话:0571-88297123 ?院长介绍:  林家骊教授,文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周秦汉魏晋南北朝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浙江地域文化。美国哈佛大学东亚系访问学者,哈佛大学燕京学社哈佛燕京合作研究访问学者。学术造诣深厚,学术兼职有:中国屈原学会副会长、中国刘伯温研究会(筹)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诗经》学会理事、中国《文选》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文学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古代文学学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世界华文旅游文学联会(香港)理事等。独力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二项、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一项、全国高校古委会项目一项、浙江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二项等,发表高水平论文七十余篇,《沈约研究》、《谢铎及茶陵诗派》、《楚辞·九章集校集释》等专著15部。曾获教育部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浙江省哲学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合作)、二等奖等多个奖项。多次应邀到美国、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讲学和参加学术会议。?信息科技学院信息科技学院是培养IT高新技术人才的工科学院,学院现开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4个本科专业和应用电子技术专科专业。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通信与信息系统学科分别为校级重点学科A、B。学院拥有一支师德师风优良、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全院共有专任教师6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占48%以上。近年来,学院教师承担了国家、省部级研究课题40多项;编写出版了教材70多部;发表了学术论文500余篇,其中近百篇被SCI、EI、ISTP收录;多人次获省级科研、教学成果奖。学院设有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等4个教研室,Internet计算和智能系统研究所、软件研发中心、通信与信息系统研究所3个研究机构,电工与电子、信息与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类实验教研室。教学、实验设施齐全,设备先进,拥有电路原理、数字电路、数字通信与通信原理、程控交换与光纤通信、EDA、电力电子、电子商务、数据库与软件、计算机图像图形、计算机网络、多媒体等多个实验室。其中,省财政资助实验项目7项。各类电子设备2000余台(套),实验设备总资产1600多万元。与多个省内外企业合作建立了校外教学实践基地,拥有丰富的实践教学资源。学院计算机网络、办公设施完备,基本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学院培养适应信息技术和产业信息化的发展,系统掌握信息技术基本理论和应用技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够、能力强、素质高,面向浙江及长三角地区企事业单位,具有团队协作、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学院以生为本,十分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除了实施完善的课内实习、实践教学环节以外,还创办了电子协会、计算机协会等专业学生协会,创建了大学生创新实验平台和实践基地,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科研开发,资助、指导学生独立开设科技活动。近年来,本院学生已获20多项省“新苗”科技计划和“创新”计划项目,在全国、全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大学生科技作品大赛、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等各类大型比赛中获得佳绩。应届毕业生中有多人考取浙江大学等高校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学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就业率高。招生咨询电话:0571-88297091?院长介绍叶时平教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省级重点建设专业负责人、校级重点学科方向和重点教学团队负责人。主持完成了多项省科技计划、省新世纪教改、省教育厅科研计划、浙江树人大学科研、教研项目和企业横向项目,参加了国家863、省科技重大专项、优先主题、省软科学以及省教育厅科研计划等多项各类科研、教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在权威学术期刊和学术会议上发表了20多篇学术文章,其中多篇文章被EI、ISTP收录;参加的两项科研项目获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二等奖,主持的项目获校级科研、教学科研成果奖,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从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20多年,独立承担《计算机网络》、《多媒体技术》等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曾带领学院领导班子获浙江省“三和两新”教育实践活动先进集体。?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现设有环境工程、生物工程、应用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5个本科专业和工业分析与检验1个专科专业。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强。40余名专业教师中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和博士学位的教师占70%以上,其中教授12名。近年来,学院承担了国家和省部级等各类科研项目40余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00余篇,主编或参编教材著作10余部。学院教学设施完备,现有省级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及环境工程、生物技术、食品工程、化工原理、生化与微生物等专业实验室;拥有气相色谱-质谱连用仪、热分析-红外联用仪、全自动物理吸附仪、红外光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总有机碳(TOC)测定仪、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PCR仪、酶标仪、凝胶色谱净化系统、发酵工程系统等高档实验仪器设备,总价值达2000余万。学院致力于培养品德优良、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务实创新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管理与工程技术人才,注重校企合作和产学研相结合。培养的学生能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历届毕业生就业率居我校各学院的前列,很多毕业生都已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所学的知识,成了各单位的中坚力量。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全体师生热忱欢迎新同学的加盟。招生咨询电话:0571—88297097?院长简介  王凯雄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化学学会会员。曾作为访问学者在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研修;并先后赴日本和比利时合作研究。发表的著作与译著有《水化学》、《环境化学》、《环境监测》、《固体化学—化合物篇》、《日英汉环境科学词汇》等8部;发表论文70余篇,其中SCI收录论文20余篇。? 外经贸学院  外经贸学院是学校最早成立的学院之一,也是浙江省最早培养外经贸人才的重要基地。学院设有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金融、电子商务、会展策划与管理等本专科专业。学院专业设置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知识和人才的需求为出发点,形成了以经济学为主干,管理学、法学、语言和人文学交叉的教学学科体系,建立了涉及有形贸易和无形贸易,涵盖信息流、资金流和货物流的专业构架。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适应本专科教学的师资队伍。现有专兼任教师7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40%以上。专业教师既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多数具有“双师”资格。学院设有国际贸易、金融、电子商务、国际会展等多个教研室,拥有国际商务实验室和国际贸易谈判室等两个专业实验室,并建有多个校外实践基地供教师和学生实习。学院拥有省级重点学科A——国际经济与贸易。该学科有3个主要研究方向:国际服务贸易、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国际直接投资与融资。尤其是服务经济理论与应用研究,填补了浙江服务经济学研究的空白,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同时,国际经济与贸易被列为浙江省重点专业。  学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养人才为根本,与时俱进、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结合长三角地区特别是浙江省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趋势和人才需求,积极培育并强化“品行端正、专业扎实、外语过硬”的鲜明办学特色,不断提升学院的办学水平、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为社会输送更多更好的高素质人才。   招生咨询电话: 0571-88296958 院长介绍:  陆建人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学科亚太经济学术带头人,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经合组织( APEC)与东亚合作研究中心副主任。曾任英国伦敦经济学院访问教授、新加坡国立大学访问研究员、韩国成均馆大学中国大学院特聘教授,现兼任中国亚太学会常务理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亚非发展交流协会理事等多项社会职务。主要著作有《90年代的亚太经济》、《亚太经合组织与中国》等,发表论文400余篇,先后获得过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优秀论文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等奖项。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中国社科院重点科研课题和中外合作课题多项。1993年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97年被评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有突出贡献的专家。200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聘为东盟地区论坛(ARF)专家名人小组中方专家名人。 2005年被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聘为东亚商务理事会中国理事。????艺术学院艺术学院设有艺术设计、动画、工业设计3个本科专业,其中艺术设计专业有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等专业方向。动画专业有二维动画和三维动画专业方向。同时还设有装潢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3个专科专业。艺术学院充分发挥民办优势,吸引了包括中国美术学院等一大批国内外一流艺术院校知名教授来院担任各专业课程的亲授教师,并进行学术指导和专业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一大亮点。同时,还从日本、英国、新西兰、香港等地引进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艺术教育专家参与教学和管理。学院的专业学术活动非常活跃,美术展览馆在完成正常的学生各门课程展览和毕业设计展览外,还主动出击,不定期举办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画展、艺术设计展,举办有全国影响力的艺术设计大赛,如:全国性的“中国城市文化墙创意设计大赛” ,与中国美术学院联合举办“科学发展观”海报设计展,举办包涵大批国内外一流艺术院校知名教授作品的名师画展等。 学院建有艺术设计专业实验室、动画专业实验室、PC电脑机房、苹果电脑机房、摄影工作室、陶艺工作室、工业设计实验室、丝网印工作室、雕塑馆、美术展览馆、公共艺术研究所等。学院每年还根据实际情况选派部分优秀学生作为国外或台湾地区姐妹大学交换生(学分互认)或进修生等赴外进行专业学习,提升学生的国际专业视野。学院努力发挥有民办艺术院校特色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功能,着力培养特色鲜明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学院重视学生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的提高,重视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在培养学生基础艺术设计能力的同时,努力提升其综合素质,提高其实际操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学院以课堂教学为主导,丰富学生第二课堂,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以专业优势打造多彩校园、服务社会,并在实践中全面锻炼和提升学生社会竞争力。招生咨询电话:0571--88297167艺术学院院长介绍卢少夫教授、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浙江省民间美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振动工程学会包装动力学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工业设计协会资深会员,中国数字艺术设计专家委员会高级专家,先后出版学术专著22部,于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50余篇,艺术作品和设计作品参加国际国内各类重要展览并获得一、二、三等奖及各类荣誉奖共50余项,担任国际国内各类重要艺术设计大赛评委50余次。?语言学院  语言学院现有日语、英语2个本科专业和应用日语、应用德语、应用韩语3个专科专业。学院拥有一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和有一个校级特色学科——“日语语言文学”。四年制本科生在第五学期实行专业方向分流,英语专业开设商务英语、翻译两个方向,日语专业开设商务日语、日本语言文化两个方向。 学院拥有80余名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中高级职称占80%以上。同时常年聘有各语种外籍教师10—12名。各专业负责人均由资深教授担任。  学院教学设施完善,现有语音室教室23个,多媒体投影教室81个,可供四个语种的外语专业和全校大学英语教学使用。近年来,在校外建立了7个较为稳定的实习基地。学院高度重视国际化办学,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日本、韩国等国家的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并保持友好合作关系,每年送部分毕业生赴日、韩等国留学深造,并在在校生中选拔部分优秀生作为交流生赴日、韩等国的友好学校短期研修。   学院努力适应语言文化知识全球化发展趋势,根据浙江及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的趋势对翻译、外贸等人才的迫切需求,注重人才培养的复合型与应用型,强化视、听、说训练,确保教育质量。历届毕业生学以致用,实践能力强,就业率较高,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招生咨询电话:0571-88296988 院长介绍:黄芳教授:主要从事翻译理论与实践、应用语言学教学与研究。省级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1复合型外语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负责人,校重点建设专业英语专业负责人,校重点扶持学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科负责人。近年来主持省级课题3项,厅级课题2项;主编教材2本;发表论文二十余篇;获学校第一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荣誉称号。获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各一项,学校“创新、创特色”活动一等奖。?现代服务业学院   现代服务业学院是由浙江树人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共同组建的,全国第一家致力于培养现代服务业高级应用型人才的特色学院。是我国服务经济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学术咨询的重要基地。是国家服务创新研究重点基地,国家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特色专业,浙江省重点学科(A)。 学院科研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学科研人员30名,其中教授16名,博士25人。出版《服务经济论》、《服务业、服务贸易与区域竞争力》等著作50部,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财贸经济》、《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等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00余篇,其中60余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获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全国外经贸研究成果一等奖、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全国外经贸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浙江省教学成果二等奖、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一等奖。学院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70余项。学院与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统计局联合出版每年一卷的《浙江服务业发展评估报告》,对浙江省服务业发展进行年度评价。学院专家在全国各地作服务业学术报告200余场,成为全国服务业发展的“思想库”、“信息库”和“咨询库”。与台湾辅仁大学合作出版《服务经济评论》,成为汇聚海峡两岸服务经济研究成果的重要窗口。主办两年一届的“服务经济国际论坛”,成为服务经济研究国际交流的重要平台。 学院将立足浙江,与国内外高校和学术机构以及行业界进行广泛的交流合作,致力于建设这一领域的学术高地,同时采取“培养定制化、管理专家化、教学现代化、资源国际化”的运行模式,为国家培养现代服务行业高级应用型人才。现代服务业学院院长介绍   郑吉昌,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服务经济学家,国内服务经济学主要学术带头人之一。国务院服务业工作专家组成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首席专家,国家商务部特聘专家,浙江省政府经济建设咨询委员会专家。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培养人才,中国数量经济学会副理事长,浙江省服务业联合会副会长,浙江省国际贸易重点学科(A)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主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等30项,主持编制《浙江省服务业发展规划》等政府企业规划10项,出版《服务经济论》、《服务业、服务贸易与区域竞争力》等著作8部,在《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财贸经济》、《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00余篇。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全国商务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一等奖获得者。近年来在芬兰、瑞典、德国、韩国、日本及中国香港、台湾等地讲学。为全国发改委主任、全国商务厅长、全国财政厅长和海南、吉林、山东、云南等十四个省委省政府四套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以及昆明、成都、无锡等八十个市区领导干部作现代服务业学报告百余场。?成人教育学院浙江树人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是一所承担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的二级学院,与高教自考助学中心、国际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机构合署办公,充分发挥了功能集聚、优势互补的作用。学院位于学校本部,依托学校办学,各专业课程选聘校内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任教外,还聘请在杭著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有教学、实践经验、有一定学术造诣和行内影响力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学院现设有日语、应用韩语、会计、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展策划与管理、国际贸易、物流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土木工程、艺术设计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专科专业20余个;现有国际贸易、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会展策划与管理、物流管理、国际贸易、电子商务、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韩国语、日语、装潢设计等10多个高教自考专业;为满足广大青年学子成才的不同需求,帮助其提升就业竞争力,学院在会计、国际贸易、行政管理、市场营销、建筑工程管理、应用日语、装潢艺术设计、计算机及应用等专业中开设全日制“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创新班。 学院始终将教学质量视作生命线,将教学作为学院工作的中心,聘请优秀教师任教,规范教师管理,狠抓课堂教学,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学院充分利用学校资源,实现了成人教育学生、自考助学生与全日制普通大学生共享教学设施、体育设施、图书信息、生活设施,让广大同学与普通全日制高校生同台竞技、同沐学术熏陶、共建校园文化、共同服务社会,不断增加自信、拓宽视野、提升素质、增强责任,实现了从单纯的应试教育向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的转变。 学院还充分利用学校对外合作交流的优势,发挥树人出国留学中心的服务功能,常年招收春、秋、暑期日语、韩语全日制出国留学语言培训班,通过“语言培训强化+境外高校对接+中介服务全程”的一条龙服务,为意愿出国留学的同学提供良好的服务平台。迄今为止,通过培训选送的留学生600余名。招生咨询电话:0571-88297137 ?院长介绍: 冯淑娟研究员,教育学、工学双硕士,曾荣获浙江树人大学优秀共产党员、科研先进个人、校课堂教学“十佳”青年教师、先进思政工作者、家庭事业兼顾型先进个人等称号。近年来,曾主持完成省、厅级等课题8项,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重点)、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以及省科技计划项目等10余项。同时,在《教育发展研究》、《中国高等教育》等杂志发表论文20余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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