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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英文名:Zhejiang Gongshang UniversityHangzhou College of C 简称:“浙商大杭商” 所在地:杭州 院校代码:13290 类型:财经类

独立学院
  •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招生简章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9-05-1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第五条  学校代码:13290,浙江省代码:0096。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独立学院,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校址:桐庐校区:浙江杭州桐庐环城南路66号,邮编:311508;教工路校区:浙江杭州教工路149号,邮编:310012。第八条  就学地点:统一高考录取本科新生在桐庐校区就学。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第十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依托浙江工商大学办学,为1999年首批经浙江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2004年11月由教育部予以正式确认。第十一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坚持“创新型、应用型、国际化、区域化”的发展定位,顺应中国高等教育转型发展趋势,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要求,坚持开放办学,强化理论与实践、通识与专业、产业与教育的交互与融合,构建并实施“新商科”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打造新商科特色明显、应用型内涵丰厚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第十二条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下设管理学院、经法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理工学院和数学教研部、社科教研部、体育与艺术教研部,共有32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门类。现有在校本科学生8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全国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当地批次计划录取人数的105%以内。第十六条  新生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该《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均按“不予录取”执行。第十八条  新生录取参考以下原则执行: (一) 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二) 投档成绩相同者,参照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择优录取。(三) 所有专业志愿均未录取者,再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处理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浙江省除外)。(四) 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只要政审、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五)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即两门选测科目均为C级及以上等级);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第十九条  专业和文化课成绩均合格的美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综合分排序(其中,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按满分750分制折算),按第十六条原则录取。如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单独设定考生综合分计算方式的,从其规定。第二十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第二十一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第二十二条  学校为鼓励和吸引优秀考生,实行以下激励措施:(一)浙江省生源:对于2019年浙江省进档考生(艺术类除外):(1)高考成绩位次号列浙江省前50000名考生,免除在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就读期间学费。(2)高考成绩位次号列浙江省前70000名考生,在校期间可免费参加校内“雅思英语卓越班”项目,免费参加一次短期国际交流项目。(3)高考成绩位次号列浙江省前90000名考生,入校一个学期后,可在全校范围内任选专业。(二)学校与浙江工商大学之间架构人才培养立交桥。即在第二学年末,选拔不超过2%的品学特优学生转入浙江工商大学就读。具体选拔办法见《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关于选拔部分品学特优学生转入浙江工商大学学习实施办法》。(三)所有学生均享有全校范围内申请调整专业的机会,学生入学后转专业参照《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四)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在110分及以上者(英语成绩按满分150分制计,若满分不为150分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其考生的英语高考成绩按满分150分制折算后再衡量是否符合标准),进校后可获得申请我校会计学(ACCA方向)、金融学(CFA方向)学习资格。(五)学校面向学生设立金额为10000元的特别优秀奖学金。(六)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设立对外交流奖学金,通过各种国际化合作项目、短期出国交流等方式,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升综合素质能力。(七)设立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符合条件的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入学后可获得奖学金20000元/生,具体按《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执行。第二十三条  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学校按照《浙江省2019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并结合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第二十四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价格主管部门、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现行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学费27750元/人·学年;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会计学(智能会计方向)、金融学、互联网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电子商务、电子商务(跨境电商方向)专业学生学费2475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学生学费18000元/人·学年。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特别优秀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能力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专项助学金等奖助学金,并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 第五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第二十七条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官方微信向社会和考生公布。学校网址:http://www.zjhzcc.edu.cn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zjhzcc.edu.cn电子邮件:zhaosheng@zjhzcc.edu.cn招生咨询电话:0571-69936688招生咨询QQ:800037003招生官方微博:@杭商院招生就业部招办官方微信:hsyzjb 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在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71-69936010,举报投诉邮箱:jw@zjhzcc.edu.cn。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详情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06-0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第五条  学校代码:13290,浙江省代码:0096。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独立学院,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校址:桐庐校区:浙江杭州桐庐环城南路66号,邮编:311508;教工路校区:浙江杭州西湖区教工路149号,邮编:310012。第八条  就学地点:统一高考录取本科新生在桐庐校区就学。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第十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依托浙江工商大学办学,为1999年首批经浙江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2004年11月由教育部予以正式确认。第十一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坚持“创新型、应用型、国际化、区域化”的发展定位,顺应中国高等教育转型发展趋势,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要求,坚持开放办学,强化理论与实践、通识与专业、产业与教育的交互与融合,构建并实施“新商科”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打造新商科特色明显、应用型内涵丰厚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学校与浙江工商大学建立了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截止目前,学校共有24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含博士生导师)。学校与中国科学院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建立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服务机器人应用与管理方向)专业本科生联合培养机制。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的人工智能团队提供大数据、虚拟现实、机器视觉、机器人等相关课程开发支持以及实验实训支持。第十二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下设管理学院、经法学院、人文与艺术设计学院、外语学院、人工智能与电子商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基础教研部,共有32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门类。现有在校本科学生8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全国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 、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当地批次计划录取人数的105%以内。第十六条  新生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该《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均按“不予录取”执行。第十八条  新生录取参考以下原则执行:(一)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二)投档成绩相同者,参照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择优录取。(三)所有专业志愿均未录取者,再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处理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浙江省、山东省除外)。(四)浙江省、山东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只要政审、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五)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即两门选测科目均为C级及以上等级),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第十九条  专业和文化课成绩均合格的美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综合分排序(其中,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按满分750分制折算),按第十六条原则录取。如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单独设定考生综合分计算方式的,从其规定。第二十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第二十一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第二十二条  学校为鼓励和吸引优秀考生,实行以下激励措施:(一)浙江省生源:对于2020年浙江省进档考生(不含艺术类考生):(1)高考成绩位次号列浙江省前50000名考生,免除在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就读期间学费。(2)高考成绩位次号列浙江省前70000名考生,在校期间可免费参加校内“雅思英语卓越班”项目,免费参加一次短期国际交流项目。(3)高考成绩位次号列浙江省前90000名考生,入校一个学期后,可在全校范围内任选专业。(二)所有学生均享有全校范围内申请调整专业的机会,学生入学后转专业参照《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三)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在110分及以上者(英语成绩按满分150分制计,若满分不为150分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其考生的英语高考成绩按满分150分制折算后再衡量是否符合标准),进校后可获得申请我校会计学(ACCA方向)、金融学(CFA方向)学习资格。(四)学校面向学生设立金额为10000元的特别优秀奖学金。(五)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设立对外交流奖学金,通过各种国际化合作项目、短期出国交流等方式,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升综合素质能力。(六)设立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符合条件的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入学后可获得奖学金20000元/生,具体按《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执行。第二十三条  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学校按照《浙江省2020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并结合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面向中职单独考试单独招生 (简称“单考单招”):按考生总成绩,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第四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第二十五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价格主管部门、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现行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服务机器人应用与管理方向)专业学生学费27750元/人·学年;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会计学(智能会计方向)、金融学、互联网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电子商务、电子商务(跨境电商方向)专业学生学费2475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学生学费18000元/人·学年。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特别优秀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能力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专项助学金等奖助学金,并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 第五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第二十八条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官方微信向社会和考生公布。学校网址:http://www.zjhzcc.edu.cn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zjhzcc.edu.cn电子邮件:zhaosheng@zjhzcc.edu.cn招生咨询电话:0571-69936688招生咨询QQ:800037003招生官方微博:@杭商院招生就业处招办官方微信:hsyzjb 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在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71-69936010,举报投诉邮箱:jw@zjhzcc.edu.cn。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详情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7-05-1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第五条  学校代码:13290,浙江省代码:0096。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独立学院,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校址:桐庐校区:浙江杭州桐庐环城南路66号,邮编:311508;教工路校区:浙江杭州教工路149号,邮编:310012。第八条  就学地点:统一高考录取本科新生在桐庐校区就学。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第十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依托浙江工商大学办学,为1999年首批经浙江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2004年11月由教育部予以正式确认。第十一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下设管理学院、经法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理工学院和数学教研部、社科教研部、体育教研部,共有32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门类。现有在校本科学生8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第十二条  学校面向全国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当地批次计划录取人数的105%以内。第十五条  新生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该《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均按“不予录取”执行。第十七条  新生录取参考以下原则执行: (一) 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二) 投档成绩相同者,参照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择优录取。(三) 所有专业志愿均未录取者,再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处理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浙江省除外)。(四) 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浙江省内参加新课改的考生,报考我校必须满足综合素质评价中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等四个方面要求等第均为B等及以上(往届生P等及以上),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往届生C等及以上)。(五)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即两门选测科目均为C级及以上等级);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第十八条  专业和文化课成绩均合格的美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综合分排序(其中,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按满分750分制折算),按第十六条原则录取。如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单独设定考生综合分计算方式的,从其规定。第十九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第二十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第二十一条  学校为鼓励和吸引优秀考生,实行以下激励措施:(一)学校与浙江工商大学之间架构人才培养立交桥。即在第二学年末,选拔不超过2%的品学特优学生转入浙江工商大学就读。具体选拔办法见《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关于选拔部分品学特优学生转入浙江工商大学学习实施办法》。(二)所有学生均享有全校范围内申请调整专业的机会,学生入学后转专业参照《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三)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在110分及以上者(英语成绩按满分150分制计,若满分不为150分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其考生的英语高考成绩按满分150分制折算后再衡量是否符合标准),可获得申请我校会计学(ACCA方向)、金融学(CFA方向)学习资格。(四)学校面向学生设立金额为10000元的特别优秀奖学金。(五)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设立对外交流奖学金,通过各种国际化合作项目、短期出国交流等方式,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升综合素质能力。(六)设立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符合条件的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入学后可获得奖学金20000元/生,具体按《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执行。第二十二条  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学校按照《浙江省2017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并结合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第二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现行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学生学费20000元/人·学年;财务管理、会计学、金融学专业学生学费21000元/人·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学费190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学生学费16000元/人·学年。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特别优秀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能力优秀奖学金及多类单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第五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第二十六条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学校网址:http://www.zjhzcc.edu.cn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zjhzcc.edu.cn电子邮件:zhaosheng@zjhzcc.edu.cn招生咨询电话:0571-88803567招生咨询QQ:800037003招生官方微博:@杭商院招生就业部招办官方微信:hsyzjb 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在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71-89774903。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详情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8-05-1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第五条  学校代码:13290,浙江省代码:0096。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独立学院,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校址:桐庐校区:浙江杭州桐庐环城南路66号,邮编:311508;教工路校区:浙江杭州教工路149号,邮编:310012。第八条  就学地点:统一高考录取本科新生在桐庐校区就学。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第十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依托浙江工商大学办学,为1999年首批经浙江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2004年11月由教育部予以正式确认。第十一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下设管理学院、经法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理工学院和数学教研部、社科教研部、体育教研部,共有32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门类。现有在校本科学生8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第十二条  学校面向全国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当地批次计划录取人数的105%以内。第十五条  新生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该《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均按“不予录取”执行。第十七条  新生录取参考以下原则执行: (一) 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二) 投档成绩相同者,参照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择优录取。(三) 所有专业志愿均未录取者,再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处理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浙江省除外)。(四) 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浙江省内参加新课改的考生,报考我校必须满足综合素质评价中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等四个方面要求等第均为B等及以上(往届生P等及以上),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往届生C等及以上)。(五)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即两门选测科目均为C级及以上等级);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第十八条  专业和文化课成绩均合格的美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综合分排序(其中,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按满分750分制折算),按第十六条原则录取。如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单独设定考生综合分计算方式的,从其规定。第十九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第二十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第二十一条  学校为鼓励和吸引优秀考生,实行以下激励措施:(一)浙江省生源:对于2018年浙江省进档考生(艺术类除外),入校一个学期后,无不及格课程及违纪情况,实行转专业承诺,确保考生进入意向专业。具体如下: (1)超过浙江省二段线70分及以上,入校一个学期后,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确保考生转入其申请的第一志愿专业。 (2)超过浙江省二段线60分及以上,入校一个学期后,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确保考生转入其申请的前三志愿专业之一。 (二)学校与浙江工商大学之间架构人才培养立交桥。即在第二学年末,选拔不超过2%的品学特优学生转入浙江工商大学就读。具体选拔办法见《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关于选拔部分品学特优学生转入浙江工商大学学习实施办法》。(三)所有学生均享有全校范围内申请调整专业的机会,学生入学后转专业参照《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四)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在110分及以上者(英语成绩按满分150分制计,若满分不为150分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其考生的英语高考成绩按满分150分制折算后再衡量是否符合标准),可获得申请我校会计学(ACCA方向)、金融学(CFA方向)学习资格。(五)学校面向学生设立金额为10000元的特别优秀奖学金。(六)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设立对外交流奖学金,通过各种国际化合作项目、短期出国交流等方式,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升综合素质能力。(七)设立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符合条件的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入学后可获得奖学金20000元/生,具体按《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执行。第二十二条  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学校按照《浙江省2018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并结合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第二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现行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学费27750元/人·学年;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学费2475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学生学费18000元/人·学年。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特别优秀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能力优秀奖学金及多类单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第五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第二十六条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官方微信向社会和考生公布。学校网址:http://www.zjhzcc.edu.cn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zjhzcc.edu.cn电子邮件:zhaosheng@zjhzcc.edu.cn招生咨询电话:0571-69936688招生咨询QQ:800037003招生官方微博:@杭商院招生就业部招办官方微信:hsyzjb 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在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71-69936010,举报投诉邮箱:jw@zjhzcc.edu.cn。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详情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08-05-07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0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是首批经浙江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成立于1999年,2004年11月根据《教育部关于对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予以确认的通知》被教育部正式确认为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现有本科生8000余人。第五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是浙江工商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在专业师资、图书资料、教学设施等方面部分依托浙江工商大学办学。第六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设有26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文学、法学六个学科门类。第七条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由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本科毕业文凭;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第八条 学校地址。下沙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府街,邮编:310018;教工路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49号,邮编:310035。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第九条 按照招生各省教育厅批准的当年分专业(大类)招生计划招收新生。录取批次是本科第三批。第十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08年有23个专业招收新生。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法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广告学、编辑出版学、英语、日语、艺术设计。其中公共管理类按大类招生,该类包括公共事业管理、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三个专业。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一学年后,学校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08级学生专业分流办法》进行大类内专业分流。第十一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招生省高招委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入学考核形式以文化考试为主的原则。第十二条 根据招生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按不超过计划录取人数的105%向各省所属招生机构调取考生档案。第十三条 新生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 “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第十五条 新生录取采用计算机二次投档。 (一)按专业级差方式投档,第一、二、三、四专业志愿之间各级差为2分,第四、五、六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级差为0分。(二)排序中总分相同的,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原则择优录取。第十六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我校其他志愿的进档考生,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按第十四条原则录取。第十七条 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办法详见《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美术类2008年招生简章》。第十八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对各专业设定英语单科合格线,英语高考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总分排序,如遇英语成绩合格生源不足时,则适当降低英语单科合格线(按5分一档降分) 至额满为止。英语成绩按满分150分制计,若满分不为150分的省,其考生的英语高考成绩按满分150分制折算后再衡量是否符合标准。各专业英语单科合格线为:(一)艺术设计专业:60分。(二)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100分。(三)日语专业:90分。(四)其他专业:70分。第十九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加分政策。第二十条 学校为吸引和鼓励优秀学生,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一) 学校与浙江工商大学之间架构人才培养立交桥。即在第二学年末,选拔不超过2%的品学特优的学生转入浙江工商大学就读。具体选拔办法另定。 (二) 学校面向学生设立金额为10000元/年· 生的特别优秀奖学金,获奖比例在本年级学生数的2%以内。第二十一条 经学校确认,第一志愿(平行志愿)报考我校的进档考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学校将确保其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一) 在高中阶段参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声乐、器乐、舞蹈、话剧、曲艺类艺术测试并获三级以上证书或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声乐、器乐、舞蹈、书法类艺术特长测试获得A级证书的考生;(二) 在高中阶段获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田径、武术、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等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考生;(三)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的考生;(四)正式出版专著的考生。第四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第二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现行学费标准为:普通美术类专业学生学费200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学生学费16000元/生·学年。具体实施按学校学分制收费办法执行。报考的学生应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特别优秀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类单项奖学金。第五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第二十五条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学院网址: http://hsy.zjgsu.edu.cn招生信息网: http://zhaoban.zjgsu.edu.cn电子邮件:zhaoban@mail.zjgsu.edu.cn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 0571-28877065,0571—88840567(录取期间使用)。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详情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09-05-1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是首批经浙江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成立于1999年,2004年11月根据《教育部关于对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予以确认的通知》被教育部正式确认为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现有在校本科学生8600余人。第五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是浙江工商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在专业师资、图书资料、教学设施等方面部分依托浙江工商大学办学。第六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设有27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等多个学科门类。第七条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由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本科毕业文凭;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第八条 学校地址。下沙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邮编:310018;教工路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49号,邮编:310035。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第九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面向浙江省、安徽省、甘肃省招生。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十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招生省高招委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第十一条? 根据招生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按不超过计划录取人数的105%向各省所属招生机构调取考生档案。第十二条 新生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 “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第十四条 新生录取采用计算机二次投档。 (一)按专业级差方式投档,第一、二、三、四专业志愿之间各级差为2分,第四、五、六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级差为0分。(二)排序中总分相同的,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原则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我校其他志愿的进档考生,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按第十四条原则录取。第十六条 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办法详见《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美术类2009年招生简章》。第十七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对各专业设定英语单科合格线,英语高考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总分排序,如遇英语成绩合格生源不足时,则适当降低英语单科合格线(按5分一档降分) 至额满为止。英语成绩按满分150分制计,若满分不为150分的省,其考生的英语高考成绩按满分150分制折算后再衡量是否符合标准。各专业英语单科合格线为:(一)艺术设计专业:60分。(二)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100分。(三)日语专业:90分。(四)其他专业:70分。第十八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加分政策。第十九条 学校为吸引和鼓励优秀学生,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一)?学院实行优秀学生培养计划,特别优秀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可申请转入浙江工商大学学习。? (二) 学校面向学生设立金额为10000元/年· 生的特别优秀奖学金,获奖比例在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数的2%以内。(三)获得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声乐、器乐、舞蹈、话剧、曲艺类艺术测试一级以上证书和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田径、武术、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等项目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各批次第一志愿(首轮平行志愿)考生,入学后可获奖学金10000元/生。奖学金发放参照《浙江工商大学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第二十条 经学校确认,第一志愿(首轮平行志愿)报考我校的进档考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学校将确保其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一) 在高中阶段参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声乐、器乐、舞蹈、话剧(主持)、戏曲类艺术测试二级以上证书或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声乐、器乐、舞蹈、戏曲类艺术特长测试获得A级证书的考生。(二) 在高中阶段获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田径、武术、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等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考生;(三)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发明专利的考生;(四)正式出版专著的考生。第二十一条 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应达到合格以上成绩。未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和往届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为合格以上。?第四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第二十二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现行学费标准为:艺术设计类专业学生学费200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学生学费16000元/生·学年。具体实施按学校学分制收费办法执行。报考的学生应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特别优秀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类单项奖学金。第五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第二十五条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学院网址: http://hsy.zjgsu.edu.cn招生信息网: http://zhaoban.zjgsu.edu.cn电子邮件:zhaoban@mail.zjgsu.edu.cn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 0571-28877065,0571—88840567(录取期间使用)。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详情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0-05-17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1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是1999年首批经浙江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2004年11月根据《教育部关于对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予以确认的通知》被教育部正式确认为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现有在校本科学生8600余人。第五条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是浙江工商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在专业师资、图书资料、教学设施等方面部分依托浙江工商大学办学。第六条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设有27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等多个学科门类。第七条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由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本科毕业文凭;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第八条学校地址。下沙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府街508号,邮编:310018;教工路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49号,邮编:310035。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第九条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面向浙江省、安徽省、甘肃省、湖南省、湖北省、山东省、江苏省、江西省、福建省招生。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十条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第十一条 根据招生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按不超过计划录取人数的105%向各省所属招生机构调取考生档案。第十二条 新生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 “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第十四条 新生录取采用计算机二次投档。 (一)按专业级差方式投档,第一、二、三、四专业志愿之间各级差为2分,第四、五、六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级差为0分。(二)排序中总分相同的,参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会考情况,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我校其他志愿的进档考生,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按第十四条原则录取。第十六条 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办法详见《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第十七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其它语种考生参照英语类考生标准执行。对各专业设定英语单科合格线,英语高考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总分排序,如遇英语成绩合格生源不足时,则适当降低英语单科合格线(按5分一档降分) 至额满为止。英语成绩按满分150分制计,若满分不为150分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其考生的英语高考成绩按满分150分制折算后再衡量是否符合标准。各专业英语单科合格线为:(一)艺术设计专业:60分。(二)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100分。(三)日语专业:90分。(四)其他专业:70分。第十八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加分政策。第十九条 学校为吸引和鼓励优秀学生,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一)学校与浙江工商大学之间架构人才培养立交桥。即在第二学年末,选拔不超过2%的品学特优学生转入浙江工商大学就读。具体选拔办法见《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关于选拔部分品学特优学生转入浙江工商大学学习的实施办法》。 ?(二)学校面向学生设立金额为10000元/年· 生的特别优秀奖学金,获奖比例在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数的2%以内。(三)经学校确认,获得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话剧类、曲艺类艺术测试一级以上证书和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项目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各批次第一志愿(平行一志愿)考生,入学后可获奖学金20000元/生。奖学金发放按《浙江工商大学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执行。 第二十条 各批次第一志愿(平行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进档考生,经学校确认,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学校将确保其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一)在高中阶段参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话剧类、曲艺类艺术测试并获二级以上证书或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声乐、器乐、舞蹈类艺术特长测试获得A级证书的考生。(二)在高中阶段获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考生。(三)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发明专利的考生。(四)正式出版专著的考生。?第四章?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第二十一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现行学费标准为:艺术设计类专业学生学费20000元/人·学年,日语专业学生学费按上级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他专业学生学费16000元/生·学年。具体实施按学校学分制收费办法执行。报考的学生应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特别优秀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及多类单项奖学金。第五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第二十四条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学院网址: http://hsy.zjgsu.edu.cn招生信息网: http://zhaoban.zjgsu.edu.cn电子邮件:zhaoban@mail.zjgsu.edu.cn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 0571-28877065,0571—88840567(录取期间使用)。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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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工路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教工路149号;桐庐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桐庐环城南路66号,邮编:31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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