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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英文名:Zhejiang Tongji Vocational College of Science and 简称:“同济学院” 所在地:杭州 院校代码:12647 类型:理工类/工科类/专科

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
  •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2020-02-2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报送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文明单位。  第三条 学院立足浙江,依托行业,以大土木类专业为主体,以水利水电、建筑艺术类专业为特色,相关专业协调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四条 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毕业后颁发具有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国家电子注册。  第五条 学院办学地点位于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  第六条 学院占地总面积近千亩,校舍建筑面积17.68万平方米,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建有18个校内实训基地、12个仿真实训中心及 400余个联系紧密的校外实习基地,为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提供了坚实的条件保障。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科类  第七条 我院2018年面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计划共352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专业计划科类招生对象学制2017年学费标准水利工程45普通类普高招生考生 三年7500元/年建筑工程技术45普通类三年7500元/年市政工程技术40普通类三年6600元/年电气自动化技术25普通类三年6600元/年发电厂及电力系统25普通类三年6600元/年移动商务25普通类三年6000元/年工程造价30普通类三年7500元/年风景园林设计36普通类三年6600元/年数字媒体艺术设计36单独招生考试艺术类(工艺美术)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三年9000元/年工程测量技术45单独招生考试建筑类三年6600元/年合计352  第四章 报名与综合测评  第八条 报名条件:面向浙江省生源,符合高考或高职单独考试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及高职单独考试报名手续的高中或中职应届毕业生,且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详见第十四条)。  第九条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  (一)考生申请报名  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我院高职提前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1日—2018年3月26日16:00前,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http://www.zjzs.net/)提交报名资料。  普高招生考生允许填报2个专业志愿,专业之间均可兼报;每位考生只能参加一个专业的综合测评。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允许填报1个专业志愿,只能填报与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一致的科类,即艺术类只允许填报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建筑类只允许填报工程测量技术专业。  (二)确定入围综合测评考生名单  普高招生考生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根据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总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的400%比例确定参加综合测评的名单;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若其第二专业志愿计划有缺额,则按学考成绩折算总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额满为止,进入综合测评阶段后专业不能调整。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根据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的400%比例确定参加综合测评的名单。报考人数少于专业招生计划的400%时,按实际报考人数入围。当最后一名折算成绩出现同分情况时,则同分考生全部进入测评环节。具体名单将在2018年3月31日公布在学院招生网,由考生自行查询,学院不再另行通知。  (三)现场资格确认  学院对入围综合测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综合测评。已入围综合测评而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资格确认地点: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事务中心。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装订时以A4纸大小为标准。  (1)《2018年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2)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独考试高职报名证》复印件;  (3)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素质特长分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仅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提供);  (5)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本人签名)。  入围综合测评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人,缴费方式为支付宝缴费,2018年4月1日至4月10日考生通过学院招生网登录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缴费。  身份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独考试高职报名证》、素质特长分证明材料等要校验原件,因材料不全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  第十条 高职提前招生综合测评分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和文化素质测试两种类型,由学院自主命题并组织考试,命题与阅卷工作由学院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自主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实施。测评内容、方式及分值如下:  (1)普高招生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专业名称内容形式测试时间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路基本概念、串联并联电路判断及绘图,简单串并联电路计算,电路三种状态判断,电压电流电阻的测量方法及要求笔试90分钟电气自动化技术移动商务根据提供的指定商品或者商业场景图,按照要求进行写作,要求描述清晰准确,体裁不限笔试90分钟水利工程专业认知程度;专业兴趣;学习能力;身体协调能力,心理和人文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述能力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30分钟/组建筑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工程造价风景园林设计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进行文化素质测试,满分100分  测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和素质特长分。其中素质特长分为20分,语文和数学的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语文满分分值50分,数学满分分值30分,按浙江省2017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语文、数学考试大纲标准命题。  素质特长分满分分值20分:报考工程测量技术专业的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获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建筑类中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计20分,获二等奖的计10分,获三等奖的计5分;报考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的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获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类等中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计20分,获二等奖的计10分,获三等奖的计5分。同时符合多项计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素质特长分。考生素质特长分经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认。  第十一条 总分分值:满分200分  第一类:普高招生考生总分=全省学业水平考试(学考)折算成绩+学院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普高招生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学考)折算成绩由2门必选科目+3门自选科目组成,五门科目成绩进行折算,不同等第换算成相应分值,满分为100分。必选科目为语文、数学,三门自选科目从外语、物理、技术、政治、历史、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学考等第最优的三门。高中学考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换算如下表: 高中学考等第 科目ABCD语文、数学、三门自选科目2015105  第二类: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总分=全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3+学院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第十二条 成绩查询和复核:学院招生信息网将在规定时间内开通成绩查询功能,考生可凭报名时设置的密码进入系统查询成绩。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提出核分申请,以书面形式传真至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院将以书面传真件为准进行核分,申请核分的考生请注明准考证、身份证、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院负责的体制,学院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能满足专业要求;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风景园林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色盲考生限报。  第十五条 根据考生成绩的总分,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专业计划数1:2 确定“拟录取”、“备录取”考生名单,其中前100%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名单,顺延100%的考生为“备录取”名单。  第十六条 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学考语文、学考数学、学考语文+数学、学考折算总分的成绩排序录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次按素质特长分、职业技能考试、文化素质测试总分、语文、数学的成绩排序录取。若仍相同,根据考生普高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由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七条 各专业实际参加综合测评考生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则按实际参加综合测评考生90%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小数点四舍五入计算),无备录取考生。  第十八条 拟录取考生登陆浙江省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选择一所院校作为录取结果。备录取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状态后方可登陆平台进行录取选择。学院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同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九条 凡被我院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则可参加六月份的普通高校或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正常录取。  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第六章 实施进程安排  第二十一条 进程安排如下:2018年3月1日至3月26日16:00考生网上报名2018年3月27日至3月30日初审报名信息并确定参加综合测评考生名单2018年3月31日公布参加综合测评考生名单2018年4月1日至4月10日入围综合测评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缴费方式为支付宝缴费,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2018年4月13日(9:00—16:00)入围考生本人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2018年4月14日(9:00—)学院组织综合测评2018年4月16日至4月20日考生在学院高职提前招生信息网查询分数,如对成绩有疑问,可申请核分 2018年5月7日(8:30—17:30)拟录取、备录和未录取名单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服务平台2018年5月8日拟录取和备录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同时进行公布。2018年5月9日(8:30—17:30)考生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并进行选择确认2018年5月10日(8:30—17:30)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服务平台2018年5月11日(8:30—17:30)考生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2018年5月12日(8:30—17:30)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服务平台2018年5月13日(8:30—17:30)考生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2018年5月14日(8:30—17:30)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2018年5月16日结束网上录取2018年5月17日至5月30日 学院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同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录取手续。2018年5月31日完成录取工作,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通知书  第七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二条 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委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571-83864106。  第二十三条 招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第二十四条 采用全封闭形式,相关部门和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考试现场实行手机信号屏蔽,利益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原则。  第二十五条 综合测评有面试环节的,考评专家、考生及所在考场以抽签形式随机匹配,全程录像或录音,保留记录备查。  第二十六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交报考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七条 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及查询  通信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  邮政编码:311231  咨询电话:0571-83863688  传真电话:0571-83863268  招生信息网:http://zs.zjtongji.edu.cn/详情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1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二条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是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第三条 学院立足浙江,依托水利行业,以大土木类专业为主体,以水利水电、建筑艺术类专业为特色,相关专业协调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第四条 学院办学地址位于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占地总面积998.9亩,校舍建筑面积17.68万平方米,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建有18个校内实训基地、12个仿真实训中心及356个联系紧密的校外实习基地,为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提供了坚实的条件保障。第五条 学院国际代码为12647,浙江省招生代码0106,在全国其他省招生院校代码详见学院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第六条 学院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依据制定招生计划,经学院办公会议讨论审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具体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院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第八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报(送)至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择优录取。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学院专业培养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第十一条 录取考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第十二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报考建筑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风景园林设计的考生无色盲。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专业要求、特点及今后就业去向谨慎选择专业。第十三条 学院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第十四条 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的考生,需要参加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仅限浙江省艺术类考生),其他均无专业加试要求。第十五条 浙江普高招生即普通高中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为必考的考试科目,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的专业,则所有考生均可填报。学院2019年各专业(类)的选考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第十六条 浙江普高招生和单独考试招生生源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投档,对本类分数段的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学院浙江省普高录取分普通类和艺术类两类,普通类分段填报志愿平行录取,艺术类属艺术类第二批省统考录取;单独考试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录取。第十七条 普高招生浙江考生根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录取,当考生位次相同时,则根据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外语、选考单科成绩的优先顺序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经过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或选考科目为不限的,根据考生普高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优先顺序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省外录取按考生所属省份招生批次的投档相关规定执行。学院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首轮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第十九条 省外录取:对进档考生,根据志愿优先原则(即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院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当投档总分相同时,参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优先顺序:理科考生为:数学、语文、外语;文科考生为:语文、数学、外语;经过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的考生学院将综合考虑考生获奖情况、考生特长等择优录取。第五章 招生监督第二十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小组和招生监察小组,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571-83864106。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第六章 学费标准第二十一条 学院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费标准执行。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2个专业每学年9000元;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5个专业(方向)每学年7500元;工程测量技术、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建筑设计、建设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风景园林设计11个专业每学年6600元;会计、互联网金融、移动商务3个专业每学年60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中美合作)专业每学年13100元;水利工程(中美合作)专业每学年15000元。 第七章  其他第二十二条 学院新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梁国钱院长。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四条 学院设有“笃学”新生奖学金,超过浙江省普通类二段线的考生在第二段平行录取志愿填报期间填报学院录取的,投档分排名前10位者可获得“笃学”新生奖学金,奖金10000元/人;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对家庭困难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实行国家贴息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各类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帮扶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二十五条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美合作)班与美国贝茨技术学院合作办学,学生修满中美合作办学项目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并达到毕业条件,可获得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和美国贝茨技术学院机械工程专业应用科学副学士学位。水利工程(中美合作)班与美国圣马丁大学合作办学,学生修满项目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并达到毕业条件,可获得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和美国圣马丁大学土木工程专业课程证书。中外合作专业学生录取后不能转专业。第二十六条 学院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邮政编码:311231    咨询电话:0571-83863688;0571-83863268(FAX)招生网址:http://zs.zjtongji.edu.cn/微信公众账号:tjzsjy,扫描二维码关注,订阅招生信息。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详情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5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二条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是全国文明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第三条 学院立足浙江,依托水利行业,以大土木类专业为主体,以水利水电、建筑艺术类专业为特色,相关专业协调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第四条 学院办学地址位于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占地总面积998.9亩,校舍建筑面积17.68万平方米,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建有21个校内实训基地、12个仿真实训中心及356个联系紧密的校外实习基地,为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提供了坚实的条件保障。第五条 学院国际代码为12647,浙江省招生代码0106,在全国其他省招生院校代码详见学院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第六条 学院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依据制定招生计划,经学院办公会议讨论审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具体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院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第八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报(送)至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择优录取。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学院专业培养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第十一条 录取考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第十二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建筑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风景园林设计专业色盲限报。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专业要求、特点及今后就业去向谨慎选择专业。第十三条 学院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第十四条 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的考生,需要参加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仅限浙江省艺术类考生),其他均无专业加试要求。第十五条 浙江普高招生即普通高中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为必考的考试科目,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的专业,则所有考生均可填报。学院2020年各专业(类)的选考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第十六条 浙江普高招生和单独考试招生生源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投档,对本类分数段的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学院浙江省普高录取分普通类和艺术类两类,普通类分段填报志愿平行录取,艺术类属艺术类第二批省统考录取;单独考试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录取。第十七条 普高招生浙江考生根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录取,当考生位次相同时,则根据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外语、选考单科成绩的优先顺序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经过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或选考科目为不限的,根据考生普高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优先顺序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省外录取按考生所属省份招生批次的投档相关规定执行。学院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首轮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第十九条 省外录取:对进档考生,根据志愿优先原则(即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院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当投档总分相同时,参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优先顺序:理科考生为:数学、语文、外语;文科考生为:语文、数学、外语;经过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的考生学院将综合考虑考生获奖情况、考生特长等择优录取。第五章 招生监督第二十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小组和招生监察小组,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571-83864106。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第六章 学费标准第二十一条 学院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费标准执行。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2个专业每学年9000元;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5个专业(方向)每学年7500元;工程测量技术、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建筑设计、建设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风景园林设计11个专业每学年6600元;会计、互联网金融、移动商务3个专业每学年60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中美合作)、水利工程(中美合作)2个专业每学年15000元。 第七章  其他第二十二条 学院新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梁国钱院长。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四条 学院设有“笃学”新生奖学金,超过浙江省普通类二段线的考生在第二段平行录取志愿填报期间填报学院录取的,投档分排名前10位者可获得“笃学”新生奖学金,奖金10000元/人;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对家庭困难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实行国家贴息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各类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帮扶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二十五条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美合作)班与美国贝茨技术学院合作办学,学生修满中美合作办学项目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并达到毕业条件,可同时获得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和美国贝茨技术学院机械工程专业应用科学副学士学位。水利工程(中美合作)班与美国圣马丁大学合作办学,学生修满项目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并达到毕业条件,可同时获得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和美国圣马丁大学土木工程专业课程证书。中外合作专业学生录取后不能转专业。第二十六条 学院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邮政编码:311231    咨询电话:0571-83863688;0571-83863268(FAX)招生网址:http://zs.zjtongji.edu.cn:8008/微信公众账号:tjzsjy,扫描二维码关注,订阅招生信息。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详情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0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二条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全国文明单位。第三条 学院国际代码为12647,浙江省招生代码0106,中外合作招生代码0255,在各省招生院校代码详见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第四条 学院立足浙江,依托行业,以大土木类专业为主体,以水利水电、建筑艺术类专业为特色,相关专业协调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第五条 学院坐落在美丽的钱塘江畔,占地面积达千亩,校舍建筑面积17.68万平方米。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建有16个校内实训基地、12个仿真实训中心、400余个校企合作基地,为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提供了坚实的条件保障。第六条 学院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学历证书上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依据制定招生计划,经学院办公会议讨论审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具体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第八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报(送)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择优录取。第十条 专业培养以英语为外语考试的语种。第十一条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第十二条 录取考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第十三条 学院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第十四条 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的考生,需要参加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仅限浙江省艺术类考生),其他均无专业加试要求。第十五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报考建筑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风景园林设计的考生无色盲。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专业要求、特点及今后就业去向谨慎选择专业。第十六条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即普通高中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为必考的考试科目,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的专业,则所有考生均可填报。我院各专业(类)选考的科目如下:层次专业(类)名称选考科目数选考科目范围高职(专科)水利水电建筑工程3物理、技术、地理高职(专科)水利工程3物理、技术、地理高职(专科)水利水电工程管理3物理、技术、地理高职(专科)工程测量技术0不限高职(专科)设施农业与装备(农业物联网技术)0不限高职(专科)建筑工程技术3物理、技术、历史高职(专科) 建筑设计3物理、技术、历史高职(专科)建设工程管理3物理、技术、历史高职(专科)市政工程技术0不限高职(专科)发电厂及电力系统3物理、技术、历史高职(专科)电气自动化技术3物理、技术、历史高职(专科)机电一体化技术3物理、技术、思想政治高职(专科)机电一体化技术(中美合作)3物理、技术、思想政治高职(专科)数控技术3物理、技术、思想政治高职(专科)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0不限高职(专科)工程造价3物理、技术、历史高职(专科)工程造价(水利工程造价)3物理、技术、历史高职(专科)会计3物理、技术、历史高职(专科)互联网金融0不限高职(专科)移动商务3地理、历史、技术高职(专科) 环境艺术设计0不限高职(专科) 风景园林设计3历史、技术、物理高职(专科)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3历史、技术、思想政治第十七条 浙江省统一高考和单独考试招生生源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投档,对本类分数段的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我院浙江省统一高考录取分普通类和艺术类两类,普通类分段填报志愿平行录取,艺术类属艺术类第二批省统考录取;单独考试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录取。第十八条 统一高考浙江考生根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录取,当考生位次相同时,则根据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外语、选考单科成绩的优先顺序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经过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或选考科目为不限的,根据考生普高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单独考试中职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优先顺序择优录取。第十九条  省外录取按考生所属省份招生批次的投档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首轮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第二十条  省外录取:对进档考生,根据志愿优先原则(即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院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当投档总分相同时,参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优先顺序:理科考生为:数学、语文、英语;文科考生为:语文、数学、英语;经过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的考生我院将综合考虑考生获奖情况、考生特长等择优录取。第五章 招生监督第二十一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小组和招生监察小组,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571-83864106。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第六章 学费标准第二十二条学院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费标准执行。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2个专业每学年9000元;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造价(水利工程造价)5个专业(方向)每学年7500元;工程测量技术、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建筑设计、建设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风景园林设计11个专业每学年6600元;会计、互联网金融、移动商务3个专业每学年6000元;设施农业与装备专业免收学费;机电一体化技术(中美合作)专业每学年13100元。第七章 其他第二十三条 学院新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梁国钱院长。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五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对家庭困难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实行国家贴息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各类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帮扶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二十六条  中外合作班学生,录取后不能转专业。学生修满中美合作办学项目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并达到毕业条件,可获得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和美国贝茨技术学院机械工程专业应用科学副学士学位。第二十七条 学院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邮政编码:311231    咨询电话:0571-83863688;0571-83863268(FAX)招生网址:http://zs.zjtongji.edu.cn/微信公众账号:tjzsjy,扫描二维码关注,订阅招生信息。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详情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0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二条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全国文明单位。第三条 学院立足浙江,依托水利行业,以大土木类专业为主体,以水利水电、建筑艺术类专业为特色,相关专业协调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第四条 学院办学地址位于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占地总面积998.9亩,校舍建筑面积17.68万平方米,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建有18个校内实训基地、12个仿真实训中心及 450余个联系紧密的校外实习基地,为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提供了坚实的条件保障。第五条 学院国际代码为12647,浙江省招生代码0106,在全国其他省招生院校代码详见学院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第六条 学院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依据制定招生计划,经学院办公会议讨论审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具体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院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第八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报(送)至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择优录取。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学院专业培养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第十一条 录取考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第十二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报考建筑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风景园林设计的考生无色盲。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专业要求、特点及今后就业去向谨慎选择专业。第十三条 学院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第十四条 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的考生,需要参加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仅限浙江省艺术类考生),其他均无专业加试要求。第十五条 浙江普高招生即普通高中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为必考的考试科目,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的专业,则所有考生均可填报。学院2018年各专业(类)的选考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第十六条 浙江普高招生和单独考试招生生源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投档,对本类分数段的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学院浙江省普高录取分普通类和艺术类两类,普通类分段填报志愿平行录取,艺术类属艺术类第二批省统考录取;单独考试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录取。第十七条 普高招生浙江考生根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录取,当考生位次相同时,则根据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外语、选考单科成绩的优先顺序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经过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或选考科目为不限的,根据考生普高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优先顺序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省外录取按考生所属省份招生批次的投档相关规定执行。学院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首轮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第十九条 省外录取:对进档考生,根据志愿优先原则(即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院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当投档总分相同时,参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优先顺序:理科考生为:数学、语文、外语;文科考生为:语文、数学、外语;经过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的考生学院将综合考虑考生获奖情况、考生特长等择优录取。第五章 招生监督第二十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小组和招生监察小组,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571-83864106。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第六章 学费标准第二十一条 学院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费标准执行。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2个专业每学年9000元;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5个专业(方向)每学年7500元;工程测量技术、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建筑设计、建设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风景园林设计11个专业每学年6600元;会计、互联网金融、移动商务3个专业每学年60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中美合作)专业每学年13100元。第七章  其他第二十二条 学院新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梁国钱院长。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四条 学院设有“笃学”新生奖学金,超过浙江省普通类二段线的考生在第二段平行录取志愿填报期间填报学院录取的,投档分排名前10位者可获得“笃学”新生奖学金,奖金10000元/人;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对家庭困难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实行国家贴息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各类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帮扶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二十五条 中外合作班学生,录取后不能转专业。学生修满中美合作办学项目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并达到毕业条件,可获得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和美国贝茨技术学院机械工程专业应用科学副学士学位。第二十六条 学院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邮政编码:311231    咨询电话:0571-83863688;0571-83863268(FAX)招生网址:http://zs.zjtongji.edu.cn/微信公众账号:tjzsjy,扫描二维码关注,订阅招生信息。二维码图(略)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详情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6-11
一、院校名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教育部代码:12647  学院浙江省代码:106二、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 办学地点:校本部 邮政编码:311231三、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四、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五、录取规则:1、按国家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监督”体制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3、男女比例:不限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无精神疾病。建议考生要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专业的要求、特点及今后就业去向谨慎选择专业。5、录取具体方式:A:根据省考试院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B: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的,将由学校根据分数将其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高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志愿的,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C、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D: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E:电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等三个专业中招收艺术类(艺术文、理科)的考生,需要参加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其他专业无专业加试要求。6、录取结果:通过学院招生网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六、收费标准: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执行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收费的相关规定。七、学历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有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文凭。八、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0571—83863268 83863688 83863698 83863700 838630882、传真:0571-838630883、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4、E-mail:tk_edu@163.com5、学院网址:www.zjtongji.edu.cn6、招生网网址:www.zjtongji.edu.cn/zsjy.html详情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2009-04-20
一、院校名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院校国际代码:12647二、校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 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邮政编码:311231三、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四、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学制三年五、录取规则:1、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各方面衡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3、男女比例:无男女生比例要求。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无精神疾病。建议考生要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专业的要求、特点及今后就业去向谨慎选择专业。5、录取具体方式:(1) 根据省考试院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2) 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志愿优先原则(即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3) 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文体特长、综合素质高的考生。(4)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5) 电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等三个专业中招收艺术类(艺术文、理科)的考生,需要参加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其他专业无专业加试要求。(6)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调整招生计划,学院向计划主管部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6、录取结果:通过学院招生网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六、收费标准: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执行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收费的相关规定。七、学历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有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文凭。八、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0571—83863268? 83863688? 83863698 ?83863700? 838630882、传真:0571-838630883、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4、E-mail:tk_edu@163.com5、学院网址:www.zjtongji.edu.cn6、招生网网址:www.zjtongji.edu.cn/zsjy.html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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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详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耕文路4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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