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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Zhejiang Technical Institute of Economics 简称:“浙经院”,“ZJTIE” 所在地:杭州 院校代码:12866 类型:财经类/文科类/理科类/专科

国家骨干高职省级示范性高职
  •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2020-02-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高职提前招生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报送要求,结合学校往年招生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是全日制省属公办高职院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注册备案。学校国标码12866,浙江省招生代码0051。学校地址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  第三条 我校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职业教育和培训联系中心、首批国家优秀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教育部电子商务教学资源库项目主持单位、浙江省高职优质建设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校建设单位、浙江省第一批、第二批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院校;学院拥有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教先进单位、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特等奖、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学院连续四年浙江省教学业绩考核优秀。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我校2018年提前招生专业学制均为3年,学费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复的2018年各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另行公布。具体招生专业、科类、人数如下:专业号专业名称(高职)招生 人数2017年r学费标准招生对象A1会计456900元/年普r高r招r生r考r生A2国际贸易实务256900元/年A3物流管理306000元/年A4计算机信息管理456600元/年A5汽车营销与服务456600元/年A6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406000元/年B1酒店管理206000元/年B2空中乘务426600元/年B3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239000元/年B4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56000元/年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商业类B5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56000元/年外贸类B6空中乘务106600元/年旅游服务类B7空中乘务86600元/年文秘类B8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59000元/年旅游服务类B9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29000元/年时装表演类 合计:350   下文内容中专业名称用简述方式。如:“专业A1-A6”指会计、国际贸易实务、物流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汽车营销与服务、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专业。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专业简称为“表演艺术”。  第三章 报名与考试  第五条 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每位考生可报考不超过5所高职提前招生试点院校。  第六条 实施进程安排。2017年12月-r2018年1月完成提前招生方案的申请和报批工作。2018年1月-4月做好学校提前招生的宣传工作。3月10日-4月r8日上午9:00考生访问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zjtie.edu.cn)报名,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下载《报名确认表》备用。4月10日r8:30-15:301.考生若符合素质特长项得分条件,请在此时间提供佐证材料原件给工作人员查验,并交复印件一份。审核结果将会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r2.报考酒店管理、空中乘务、表演艺术专业的考生本人到学校进行身体初检。4月13日1.考生查询学考折算成绩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公布分数线,获得综合测评资格考生名单揭晓。r2.上线考生于17日前将相关材料邮寄到学校招生办,具体要求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考生须知》。4月14日-16日上线考生缴费。14日、15日仅限网络缴费方式,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缴费。16日仅限现场现金缴费方式,8:30-15:30到我校计财处交现金。4月19日考生访问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4月21日考生携带身份证件参加综合测评。4月底至5月7日前公布考生总成绩各项分值。5月7日前学校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5月7日r8:30-17:30学校将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名单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5月9日r8:30-17:30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5月10日r8:30-17:30学校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5月11日r8:30-17:30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5月12日r8:30-17:30学校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5月13日r8:30-17:30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5月14日r8:30-17:30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5月16日结束网上录取。5月17日-30日公示录取名单。5月31日根据公示结果形成最终录取名册。6月1日后邮寄录取通知书,具体日期待定。  第七条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已撤销违纪处分的考生允许报考)。  2.已经办理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考试报名手续并取得报名号的高中(中职)毕业生。  3.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4.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只参加该专业的综合测评。考生根据各专业限定的招生对象进行报考。  5.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身体须符合下列要求:  (1)女性身高160-172cm,男性身高173-185cm,五官端正、肤色正常、体态匀称;  (2)无色盲、斜视及眼科慢性、复发性疾病;  (3)听力不低于5米;  (4)面部和四肢无明显疤痕,无面部痤疮和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深蹲无障碍;  (5)无精神病史,无影响身体功能的慢性疾病;  (6)口齿清楚,无口臭,无腋臭。  6.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身体须符合下列要求:  (1)女性身高163-175cm,男性身高174-185cm,面容姣好,体态匀称;  (2)视力要求裸眼或矫正远视力0.5(C字表)以上;凡任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以上标准的,戴框架眼镜参检;  (3)无色盲、斜视及眼科慢性、复发性疾病;  (4)听力不低于5米,且无影响耳压功能的疾病;  (5)面部和四肢无明显疤痕,无面部痤疮和难以治愈的皮肤病;  (6)无精神病史,无影响功能和身体的慢性疾病;  (7)口齿清楚,无口臭,无腋臭。  7.报考表演艺术专业的考生,身体须符合下列要求:  (1)女性身高163cm及以上,男性身高174cm及以上,面容姣好,体态匀称;  (2)面部和四肢无明显疤痕,无面部痤疮和难以治愈的皮肤病;  (3)口齿清楚,无口臭,无腋臭。  第八条 报名费:110元/人。无特殊原因,报名资料和报名费不退还。  第九条 网络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并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第十条 身体初检。  报考酒店管理、空中乘务、表演艺术专业的考生本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参加身体初检。身体初检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选拔环节。  第十一条 提前招生总成绩组成。  所有专业满分600分。普高招生考生满分600分=学考折算分300分+综合测评300分(含面试和素质特长项)。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满分600分=职业技能考试300分(理论知识成绩+操作考试成绩)+综合测评300分(含面试和素质特长项)。  第十二条 学考折算分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学考折算分取学业水平测试5门科目换算分值之和,满分为300分,由语文、数学、外语、技术、自选科目组成。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各科满分80分;技术科目满分30分;自选科目满分30分,自选科目由学校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成绩最优的一门,考生需在规定的查分时间核对折算成绩。换算如下表所示:等第科目ABCDE语文/数学/外语805530100技术/自选科目30201030  学考各科成绩、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职业技能理论知识成绩均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为准。  往届生的技术科目成绩由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外省转入浙江省的考生学考成绩,我校仅认可已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成绩。  第十三条 确定综合测评名单。  普高招生考生:按学业水平测试换算分值之和从高分至低分,专业A1-A6以各专业招生计划450%人数划定分数线,专业B1-B3以各专业招生计划500%人数划定分数线,上线考生获得参加综合测评资格。若出现同分,则优先选择学考折算单科成绩高的考生,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自选科目;若出现同分且最低分考生学考折算单科成绩均相同,则这些考生均获得参加综合测评资格。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按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专业B4-B9以各专业(各类别分开计算)招生计划500%人数划定分数线,上线考生获得参加综合测评资格。若出现同分,则这些考生均获得参加综合测评资格。  获得测试资格者需在规定时间内访问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在线缴费。未缴报名费者视同自愿放弃,不得参加综合测评。  第十四条 综合测评  1.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通知。  2.测试内容和测试方式:  (1)会计、国际贸易实务、物流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汽车营销与服务:共300分序号项目分数面试1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及专业相关适应能力902与专业相适应的形象气质、兴趣特长353人文与心理素质604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355英语口语60证书评审6素质特长项20  (2)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共300分序号项目分数面试1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及专业相关适应能力602人文与心理素质603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604创业与经营潜质100证书评审5素质特长项20  (3)酒店管理:共300分序号项目分数面试1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及专业相关适应能力652与专业相适应的形象气质、兴趣特长603人文与心理素质504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555英语口语50证书评审6素质特长项20  (4)空中乘务:共300分 序号项目分数面试1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及专业相关适应能力602与专业相适应的形象气质(职业适应度)803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704英语口语505才艺表演20证书评审6素质特长项20  (5)表演艺术:共300分 序号项目分数面试1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及专业相关适应能力552与专业相适应的形象气质(职业适应度)803人文和心理素质504语言表达能力555才艺表演40证书评审6素质特长项20  3.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由考评组自行掌握。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再计算总成绩。  4.综合测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5.素质特长项。  凡在高中段学习期间获得的,在网络报名截止前取得获奖证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书原件给工作人员查验的,且符合下列项目要求的,可获得相应分值。逾期提交证书等相关材料者不予受理。项目等级分值备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可直接录取根据省考试院优秀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免试升学录取政策录取,不占提前招生计划全国行业职业技能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20分限相关国家部委组织的项目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一等奖20分 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职业技能证书高级工及以上3分限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且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体育国家等级运动员一级20分 国家等级运动员二级6分国家级前三名10分限体育、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项目(团体项目限主力队员)国家级比赛前八名、省级前三名6分省级比赛第四到八名3分文艺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20分限宣传、文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声乐、乐器、舞蹈、小品、戏曲、演讲、辩论、写作等项目省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10分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20分限政府部门组织的学科或科技创新竞赛省级一、二、三等奖10分荣誉称号国家级10分限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等省级3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个条件者,同一项目取最高分;不同项目分值可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无符合条件者素质特长项分值为零分。考生素质特长项在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有效。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六条 按照各专业考生的提前招生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按招生计划人数100%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招生计划数20人及以上的按计划数100%确定备录取名单,招生计划数19人及以下的按计划数200%确定备录取名单。  若最低分考生出现同分,则优先录取综合测评成绩优良的考生。若综合测评成绩也相同,普高招生考生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技术、自选科目的次序优先录取学考折算分高的考生,若再出现同分则优先录取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优良的考生;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则按照操作考试、理论知识的次序优先录取成绩优良的考生,若再出现同分则优先录取高中阶段具备专业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  如参加某一专业综合测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实际参加该专业综合测评人数的90%(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录取。  第十七条 体检。  1.各专业的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当地可承担高考体检工作的医院自行完成体检工作。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体检结果不适宜拟录取专业学习的考生应在综合测评结束前主动提交书面申请放弃录取资格。  2.酒店管理、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考生肝功能正常。报考这两个专业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可承担高考体检工作的医院的肝功能正常证明。部分服务性企业和航空公司的部分岗位可能会对员工乙肝表面抗原有要求,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考虑。  3.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报考此专业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可承担高考体检工作的医院的证明。  第十八条 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将经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备录取考生名单报送至浙江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双向选择。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它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拟录取资格。  第二十条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第二十一条 学校以英语为主要外语语种培养学生。  第五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二条 学校纪检工作组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申请报考,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四条 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按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310018  招生热线:0571-86928112,86928113(兼传真)  网址:http://zsb.zjtie.edu.cn  招生微信号: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E - Mail: 1873555891@QQ.com  监督电话:0571-86928212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详情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1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 学校全称: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条 学校国标码12866,浙江省招生代码0051。第四条 校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邮政编码:310018。第五条 学校性质:学校是全日制省属公办高职院校。学校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职业教育和培训联系中心、首批国家优秀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教育部电子商务教学资源库项目主持单位、浙江省高职优质建设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校建设单位、浙江省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院校。第六条 学校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资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注册备案。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八条 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报(送)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第四章录取规则第九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高职(专科)层次生源不限外语语种和最低分要求,但进校后,所有专业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十一条 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二条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第十三条 报考等级要求(面向江苏省):选测等级无要求;必测等级要求4C,技术要求合格。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此外,提前招生中酒店管理、空中乘务、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的身体要求详见《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提前招生章程》。第十五条 按考生所属省份招生批次的投档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投档比例一般为1:1。首轮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第十六条 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分配原则为“分数优先”。依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若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第十七条 最低录取分相同考生的处理。一般情况,争取通过追加计划全部录取。若不能追加计划则优先录取系统中名次(位次)靠前的考生,其次优先录取有才艺特长加分的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次序录取分数高的考生。第十八条 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第十九条 提前招生专业录取按《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提前招生章程》执行。第二十条 中职技能优秀免试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第二十一条 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专业的招生、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第二十二条 浙江省统一高考和单独考试招生生源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投档,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我校各专业(类)的选考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并向物价部门备案。学校2019年新生收费标准,非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6900元/年(各专业学费详见招生信息网),艺术类专业学费9000元/年,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5000元/年;住宿费六人间1200元/人.年,四人间1600元/人.年。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0571-86928112,86928113(兼传真)2.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3.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zjtie.edu.cn4.招生微信公众号: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zjtiezs)5.咨询QQ:1873555891第二十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学校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详情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5-1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二条 学校全称: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条 学校国标码12866,浙江省招生代码0051。第四条 校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正街66号。邮政编码:310018。第五条 学校性质:学校是全日制省属公办高职院校。学校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职业教育和培训联系中心、首轮“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首批国家优秀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教育部电子商务教学资源库项目主持单位、浙江省国际化特色校建设单位、浙江省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院校、浙江省智慧教育综合试点单位、浙江省首批5A级平安校园、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第六条 学校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资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注册备案。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八条 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报(送)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高职(专科)层次生源不限外语语种和最低分要求,但进校后,所有专业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十一条 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二条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第十三条 报考等级要求(面向江苏省):选测等级无要求;必测等级要求4C,技术要求合格。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此外,提前招生中酒店管理、空中乘务、表演艺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的身体要求详见《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第十五条 按考生所属省份招生批次的投档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投档比例一般为1:1。首轮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第十六条 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分配原则为“分数优先”。依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若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第十七条 最低录取分相同考生的处理。一般情况,争取通过追加计划全部录取。若不能追加计划则优先录取系统中名次(位次)靠前的考生,其次优先录取有才艺特长加分的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次序录取分数高的考生。第十八条 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第十九条 提前招生专业录取按《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提前招生章程》执行。第二十条 中职技能优秀免试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第二十一条 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专业的招生、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第二十二条 高职扩招招生、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第二十三条 浙江省统一高考和单独考试招生生源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投档,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我校各专业(类)的选考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并向物价部门备案。学校2020年新生收费标准,非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6900元/年(各专业学费详见招生信息网),艺术类专业学费9000元/年,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5000元/年;住宿费六人间1200元/人.年,四人间1600元/人.年。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0571-86928112,86928113(兼传真)2.联系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正街66号3.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zjtie.edu.cn4.招生微信公众号: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zjtiezs)5.咨询QQ:1873555891第二十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学校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详情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1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二条 学校全称: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条 学校国标码12866,浙江省招生代码0051。第四条 校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邮政编码:310018。第五条 学校性质:学校是全日制省属公办高职院校。学校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职业教育和培训联系中心、首批国家优秀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教育部电子商务教学资源库项目主持单位、浙江省第一批和第二批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院校。第六条 学校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资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注册备案。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八条 招生就业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报(送)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第四章录取规则第九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高职(专科)层次生源不限外语语种和最低分要求,但进校后,所有专业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十一条 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二条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第十三条 报考等级要求(面向江苏省):选测等级无要求;必测等级要求4C,技术要求合格。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此外,提前招生中酒店管理、空中乘务、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的身体要求详见《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章程》。第十五条 按考生所属省份招生批次的投档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投档比例一般为1:1。首轮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第十六条 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分配原则为“分数优先”。依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若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第十七条 最低录取分相同考生的处理。一般情况,争取通过追加计划全部录取。若不能追加计划则优先录取系统中名次(位次)靠前的考生,其次优先录取有才艺特长加分的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次序录取分数高的考生。第十八条 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第十九条 提前招生专业录取按《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章程》执行。第二十条 中职技能优秀免试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专业的招生、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浙江省统一高考和单独考试招生生源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投档,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我校各专业(类)的选考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第五章 其  它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并向物价部门备案。2017年学费,非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6900元/年(各专业学费详见招生信息网),艺术类专业学费9000元/年,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5000元/年,以物价局备案为准。下沙高教园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收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2017年新标准执行,六人间1200元/人.年,四人间1600元/人.年。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0571-86928112,86928113(兼传真)2.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3.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zjtie.edu.cn4.招生微信公众号: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zjtiezs)5.咨询QQ:1873555891第二十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学校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详情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1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 学校全称: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条 学校国标码12866,浙江省招生代码0051。第四条 校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邮政编码:310018。第五条 学校性质:学校是全日制省属公办高职院校。学校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职业教育和培训联系中心、首批国家优秀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教育部电子商务教学资源库项目主持单位、浙江省高职优质建设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校建设单位浙江省第一批和第二批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院校。第六条 学校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资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注册备案。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八条 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报(送)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第四章录取规则第九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高职(专科)层次生源不限外语语种和最低分要求,但进校后,所有专业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十一条 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二条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第十三条 报考等级要求(面向江苏省):选测等级无要求;必测等级要求4C,技术要求合格。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此外,提前招生中酒店管理、空中乘务、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的身体要求详见《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章程》。第十五条 按考生所属省份招生批次的投档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投档比例一般为1:1。首轮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第十六条 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分配原则为“分数优先”。依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若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第十七条 最低录取分相同考生的处理。一般情况,争取通过追加计划全部录取。若不能追加计划则优先录取系统中名次(位次)靠前的考生,其次优先录取有才艺特长加分的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次序录取分数高的考生。第十八条 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第十九条 提前招生专业录取按《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章程》执行。第二十条 中职技能优秀免试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第二十一条 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专业的招生、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第二十二条 浙江省统一高考和单独考试招生生源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投档,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我校各专业(类)的选考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并向物价部门备案。学校2018年新生收费标准,非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6900元/年(各专业学费详见招生信息网),艺术类专业学费9000元/年,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5000元/年;住宿费六人间1200元/人.年,四人间1600元/人.年。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0571-86928112,86928113(兼传真)2.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3.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zjtie.edu.cn4.招生微信公众号: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zjtiezs)5.咨询QQ:1873555891第二十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学校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详情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空中乘务专业招生简章2009-06-19
?????? [学院简介]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是全日制省属公办高职院校。学院坐落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内,占地面积576.5亩,建筑面积22.1万平方米,在校生规模为7000多人,学院生活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馆藏图书总量近70万册。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占专任教师的38%。设有流通技术、汽车技术、信息与控制技术、工商管理、财会金融5个二级学院和人文、基础、体育3个教学部,开设了物流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等24个与市场紧密结合的专业。学院是浙江省首批省级示范高职建设院校、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 学校坚持“立德为本、致用为宗、崇尚优化、追求卓越” 的办学理念,全面推进“学生主体、就业导向、企业参与、能力本位”的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立足浙江,面向“长三角”地区,依托全国百强企业、浙江百强企业之首的浙江省物产集团等行业引领性大型企业,培养大批具有职业必备知识和较强的应职应岗能力、团队与市场意识好、创新与奉献精神强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 学院建有中央财政专项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国家高职高专学生实训基地(物流)1个。现代物流管理实训中心、汽车应用技术实训中心、计算机信息中心等实训设施为培养学生职业实践能力提供了优质条件。学院是全国流通职业教育会长单位,建有教育部LUPA开源软件实习实训基地,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职教中心在中国的4个高等职业教育联系中心之一,广泛开展与国际优质高等职业教育在师资培训、课程开发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学院注重学生能力和素质的全面提升,中华诗教促进中心和学生文体活动中心为提高学生人文素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学生在国家、省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和技能竞赛中频频获奖。2007年,学院与北京大学、四川大学、中南大学四所学校一起荣获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特等奖。 毕业生具有良好的就业竞争力和岗位适应性。多年来,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均在98%以上,许多毕业生很快成为名牌企事业单位的业务骨干、部门经理等。学校与许多名牌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就业合作关系,每年有400~600多家企事业单位来我院招聘毕业生,毕业生供不应求。学院连续两年承办浙江省高校毕业生高职类专场招聘会,是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工作站,是浙江省高校就业工作优秀单位。[空中乘务专业简介] 一、专业基础:空中乘务专业在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和酒店管理等专业的基础上拓展,并充分利用我院女子形体与女子武术一流的专家教学团队,及其良好的校内实训基地上,与航空企业良好的合作关系基础创特色。 二、培养目标:本专业专科(高职)文化程度,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航空事业需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和空姐形象。具有扎实的航空专业乘务理论基础,熟悉航空企业法规,熟练掌握空乘岗位专业技能与防卫技能,同时具有继续学习能力和适应岗位变化能力,能够胜任各类航空公司、旅游企业、服务与管理岗位一线工作的高素质人才。 三、学制层次:学制三年,高职。 四、主要课程:民航基础、客舱服务规范、乘务英语、乘务日语、航空服务心理学、企业运作实务、导游基础、餐饮实务、秘书理论与实务、空乘职业形象设计、客户沟通技巧、急救与应急设备使用、中外民俗等。 五、实习就业:学院与众多航空公司和机场等国内外各大公司建立了实习、就业联系网,目前正与几个境外机场、航空公司进行合作意向洽谈。也可从事旅游、汽车行业管理;其他行业前台服务或管理、公关销售、客户关系管理及办公室各岗位工作。 六、收费标准:学费78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以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七、招生计划:普高文理科、单考单招旅游服务类、文秘类,合计105名。其中空中乘务专业招生计划80名,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专业招生计划25名。(以浙江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 八、招生对象:参加2009年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考文理科考生和中职单考单招的旅游服务类、文秘类考生。男女不限,1990年及以后出生。 九、报考身体条件:①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②空中乘务专业身高:女163-172cm,男174-180cm。③每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5或矫正视力不低于1.0(C字表)。④无色盲、斜视及眼科慢性、复发性疾病。⑤面、颈、手部无明显疤痕。⑥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慢性疾病。⑦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⑧无明显的内、外八字脚。 十、专业课考试及面试体检内容:①体检内容:由专业医疗单位按国家空乘人员要求检查。②面试内容:(1)形体、外貌;(2)语言表达能力及英语口语。 十一、报考录取程序: 1、向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提出报名申请(直接来校报名或填写学院印制的报名表于2009年3月16日前邮寄、传真或E-MAIL到学院),我院网站(zsb.zjtie.edu.cn)上可直接下载报名表; 2、3月中旬(以书面通知为准),参加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专业测试和面试体检; 3、专业测试和面试体检合格后,由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发给合格证书; 4、录取:专业测试和面试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上普通高考高职高专批分数线或中职单考单招的旅游服务类、外贸类分数线,择优录取,可兼报我院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专业,表演艺术专业身高条件可适当放宽。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乘车路线:可乘X1、401、381路公交到二号大街文汇路口、23号路10号大街口、文海实验学校下车。 联系电话:0571-86928112、86928113、86928216(F)、86928088、13093773108 联 系 人:姜老师、温老师、陈老师、张老师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二日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zsb.zjtie.edu.cn/download/kongcheng_baomingbiao.rar详情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自主招生章程2009-06-19
根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试点暂行规定》文件的精神和要求,2009年,我院将确定社会紧缺,应用性强和我院具有特色的部分专业中试行自主招生。为了切实做好自主招生工作,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严肃招生纪律,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特制定本方案。一、招生计划2009年我院安排自主招生计划50名,专业及计划具体分布如下: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计划 学费标准 物流管理文/理3年106000/年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文/理3年106000/年国际贸易实务文/理3年106000/年会计文/理3年206000/年合计??50??????二、报名条件 符合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各门学科无不合格记录;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4.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一份; 5.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 (上述1、2、3项条件须提供原高中学校证明材料,上述5项材料需在报名资格确认时提交。)三、申请报名 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凡符合我院自主招生申请条件可采取登陆学校招生网报名(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就业网http://zsb.zjtie.edu.cn),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或本人直接到学校现场报名,报名时按要求填写《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自主招生报名表》(见附件)。凡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只参加一志愿专业面试。并在规定的时间到学院进行现场确认,确定报名考试资格。已网络报名而不缴费或者不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网络报名无效。1.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以邮政快递(EMS)或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自主招生报名表》,报名表必须由考生所在学校签署意见(盖章)方可有效。 (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或户口簿复印。(A4纸) (3)近期半身一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4)经中学教务部门审核盖章的各学期成绩汇总表。(A4纸) (5)个人高中阶段表现鉴定,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等复印件,必须加盖学院公章。(A4纸) 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4月23日。 3.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4月24日 上午9:00至下午17:00。 4.现场确认地点: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B支4、401、381路公交车直达) 5.报名费:110元/人,领取准考证时统一缴费。 6.自主招生报名考生的报名材料和报名费不退还。 注:现场确认时需带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四、测试与评分 考生应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并参加当年高考。 1.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时间:2009年4月25日 (2)测试地点: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内(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 (3)测试目的:考核学生的能力素质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 (4)测试形式:面试。 (5)测试内容:由基本素质、英语口语、形象气质三部分组成。 (6)综合素质测试考核成绩总分由面试分和附加分两项合成,面试100分,附加分最高50分。 2.综合素质测试评分标准 综合素质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会计专业基本素质40分、英语口语30分、形象气质30分;物流管理专业基本素质40分、英语口语30分、形象气质30分。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基本素质40分、英语口语30分、形象气质30分;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基本素质40分、英语口语40分、形象气质20分。 3.加分标准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在综合素质测试总分外另加5—50分,每生最高加分不超过50分。 (1)省一级重点中学具有高校招生保送资格者(加50分)。 (2)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加30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加30分)。 (4)参加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比赛(竞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奖励者(加30分);参加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前六名或三等以上奖励者(加20分)。在重大国际性比赛中获得奖励者(加40分)。 (5)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或在省级及以上部门举办的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优秀科技创新项目奖或发明奖者(加30分);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加20分)。 (6)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或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只能取其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考生加分须在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集体确认。五、确定入选考生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报考的志愿,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入选考生。 2.学院根据考生的总分(综合素质测试考核成绩+政策加分),按照自主招生计划150%的比例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优先确定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不足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入选考生名单。 3.如有考生的总分(综合素质测试考核成绩+政策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面试内容中的基本素质、英语口语、形象气质单项分值次序择优确定拟入选考生。 4.降分幅度:考生总分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物流管理专业可降50分,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可降50分,会计专业可降50分,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可降50分;总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物流管理专业可降40分,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可降40分,会计专业可降40分,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可降40分;总分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物流管理专业可降30分,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可降30分,会计专业可降30分,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可降30分。总分低于69分(含69分)以下,不予考虑。 5.经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的拟入选考生名单及参加高考录取时学校投档线下的降分幅度,在本院招生网站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zjzs.net)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公示结束后,学院将入选考生名单及其降分幅度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入选资格通知书。六、录取规则 1.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院专业培养以英语为外语考试的语种。 3.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4.入选考生须参加当年高考,其高考成绩达到我省当年第三批最低控制线上,我院投挡线下降分幅度以内,省教育考试院在第三批提前录取最后一天,向我院投档,我院根据公示的考生专业名单,按校考与高考总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5.凡已被我院提前录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未录取的,不影响其后面正常投档;当生源不足时,自主招生计划不足部分转到普高第三批招生计划。七、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1.为顺利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并确保质量,整个选拔实施工作在省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自主招生改革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自主招生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和考生满意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3.凡属考试、考核、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4.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参加考试考核和招生录取工作。 5.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高校者,要求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招生考试考核和录取工作。 6.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并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督,对发现和查实到违反招生纪律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院的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7.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申请报考,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以及其他手段取得自主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我院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8.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八、其他 1.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 自主招生专业学费每人每年6000元;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 2.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物产示范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九、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71-86928112 86928113 86928216(F) 86928088招生网址:http://zsb.zjtie.edu.cn学校纪检监察电话:0571-86928007 86928017学院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 E - Mail:wenllzj@126.com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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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正街66号电话:0571-86928112 ,86928113传真:0571-86928112网址:http://zsb.zjti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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