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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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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Hangzhou 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ege 简称:“杭职院”,“HZVTC” 所在地:杭州 院校代码:12872 类型:综合类

省示范性高职
  •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2020-02-2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精神和《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信息  学校全称: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校部委码:12872;校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邮政编码:310018;学校网址:http://www.hzvtc.edu.cn;办学类型:公办;办学层次:普通高职;颁发学历证书: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条 招生机构  学校建立高职提前招生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确保提前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成立高职提前招生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学校纪委书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提前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拟定实施方案,决定提前招生的重大事宜。  (二)成立高职提前招生办公室。成员由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和参与提前招生的专业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提前招生章程、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提前招生工作。  (三)学校将分专业成立提前招生测试专家组。成员由相关二级学院领导及校内外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确定提前招生测试方式及测试内容,负责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提供测试结果。  (四)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为提前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提前招生全程监督,接受考生举报并负责查实。提前招生工作实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制度。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四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8年,学校设置提前招生专业13个,总计划600人,其中3个专业面向单独考试招生,10个专业面向普高招生,具体计划数、招生对象与收费标准等情况详见下表。序号专业名称学制(年)普高中职合计收费(元/人·年)招生对象01模具设计与制造3045456600单独考试考生 (机械类)02动漫设计(中新合作)30606018000单独考试考生 (工艺美术类)03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3045456600单独考试考生 (服装类)04物业管理3450456000普高招生考生05汽车营销与服务3600606000普高招生考生06精细化工技术3450456600普高招生考生07药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3400406600普高招生考生08食品营养与检测3350356600普高招生考生09环境工程技术3200206600普高招生考生10服装设计与工艺(时装零售与管理)3450457500普高招生考生11园艺技术340040免学费普高招生考生12应用电子技术3600606600普高招生考生13电梯工程技术3600607500普高招生考生合计600  注:  (1)动漫设计专业与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合作,学业修满符合条件者,可授予新西兰学历评估委员会批准的NEW ZEALAND DIPLOMA IN DIGITAL MEDIA AND DESIGN (LEVEL 5)证书。  (2)物业管理专业实施校企联合选拔招生与招工以及现代学徒制,培养高素质管家人才,签约三方协议,享受企业激励政策(企业奖学金、学徒津贴等)。  第四章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五条报考条件  符合2018年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的高中、中职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专业,各专业折算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对应科目成绩必须都在D等及以上,且其他科目不得有E等(外省学考成绩需经省考试院认定后予以认可)。  4.对于应届普高招生考生要求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都在B等及以上。  5.服装设计与工艺(时装零售与管理)、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报考要求: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五官端正,肢体健全,无色盲,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  6.动漫设计(中新合作)、精细化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药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环境工程技术专业报考要求:无色盲(或色弱)  上述条件需在报名资格确认时提交学校证明材料。报名资格确认时同时需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  7. 普高招生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科目及折算比例专业名称折算科目及比例服装设计(时装零售与管理)语文×40%+英语×20%+技术×20%+数学×10%+历史×10%物业管理语文×30%+英语×20%+数学×20%+技术×15%+地理×15%汽车营销与服务语文×40%+英语×20%+数学×20%+技术×10%+物理×10%精细化工技术化学×30%+(语文+数学+技术+生物)/4×70%药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化学×30%+(语文+数学+技术+生物)/4×70%食品营养与检测化学×30%+(语文+数学+技术+生物)/4×70%环境工程技术化学×30%+(语文+数学+技术+生物)/4×70%应用电子技术语文×10%+英语×10%+数字×30%+物理×30%+技术×20%园艺技术生物×30%+(语文+数学+技术+化学)/4×70%电梯工程技术语文×30%+物理×20%+技术×30%+数学×10%+历史×10%  注:往届生的技术科目成绩由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  第六条报名方式与流程  1.网上信息输入。  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hzvtc.edu.cn )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并于3月27日16时前按要求在网上准确录入个人报考信息,打印《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报名表》。凡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不得兼报。  2.网上缴费。  学校在根据考生网上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审核后,考生在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考试报名费110元。  3.现场信息确认和补缴费(领取发票)。  4月13日8:00-16:00时到我校“信息确认”现场,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办理报名资格审查,交验有关材料并上交复印件。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以下材料名称的清单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1)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报名表(按要求打印或粘贴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高考报名证复印件1份。  (4)普高招生考生提交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会考证书)复印件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提交全省统考的职业技能成绩复印件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备注:身份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高中会考证书或职业技能成绩等要交验原件。  4.注意事项:考生所交材料和考试报名费恕不退还。  第七条 报名时间、地点与咨询  1.网报时间:2018年3月11日至3月27日16时。  2.报名地点: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33室,邮编310018。  3.报名咨询方式  (1)点击学校提前招生网站(http://zs.hzvtc.edu.cn)。  (2)咨询电话:0571-56700035。  (3)咨询QQ:800028758。  第五章 综合测试  第八条考试(测试)时间  2018年4月14日  第九条考试(测试)方式与评分  由学校自主命题和组织综合素质测试,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采用文化课考试,普高招生考生采用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具体测试方案另行公布。  1.文化课考试  (1)考试内容:语数外等综合卷,参照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  (2)考试形式:笔试。  2.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1)测试内容:考核学生的能力素质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  (2)测试形式:面试、动手能力、上机测试等。  3.考(测)试评分  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各专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满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200分。  普高招生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成绩具体换算表如下:会考等第ABCD(P)换算分值200175140100  招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各专业,考生职业技能成绩折合计算满分200分(机械类职业技能成绩、服装类职业技能成绩及工艺美术类职业技能成绩各乘以2/3后计总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200分(含文化课测试满分180分及素质特长项得分20分)。  4.素质特长项得分条件  凡在高中阶段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素质特长项得分。项 目 等 级 分值 备 注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浙江省一、二、三等奖20、15、10分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中等职业技能大赛地市级一、二、三等奖10、8、6分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职业技能证书高级工及以上10分限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且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  招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各专业,考生职业技能成绩折合计算满分200分(机械类职业技能成绩、服装类职业技能成绩及工艺美术类职业技能成绩各乘以2/3后计总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200分(含文化课测试满分180分及素质特长项得分2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得分条件的,同类项得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得分,但累计得分值不超过20分。申请素质特长项得分的考生须填写《素质特长项得分申请表》(学校招生网下载)且须提供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提交申请表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4日16:00。考生申请素质特长项得分须经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第十条综合素质测试方式名单确定  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专业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所需专业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按招生计划的400%比例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名单。若经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及缴费后,报考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的400%比例,则全部进入综合素质测试。学业水平测试换算成绩同分情况下,全部进入综合素质测试。  招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专业,所有考生经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及缴费后,全部进入综合素质测试。  第六章录取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  2.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所需科目成绩换算分值、综合素质测试考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划定拟录取名单,之后再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划定备录考生名单。  3.招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根据职业技能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划定拟录取名单,之后再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划定备录考生名单。  4.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各专业录取,以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所需科目成绩换算分值、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总分折算方式:总分(满分为400分)= 高中会考折合成绩(满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5.招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各专业录取,以职业技能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总分折算方式:总分(满分为400分)=职业技能成绩满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200分(文化课测试成绩满分为180加素质特长项满分20分)。  6.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专业,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普通高中学考(会考)折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确定录取情况。高中阶段具有与报考专业相关选修课程或选修课程成绩为优良的,在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  7.招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专业,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职业技能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确定录取情况。  8.若某个专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人数少于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20%,则按当日实际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人数85%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小数点四舍五入计算),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9.学校在确定“拟录取”和“备录”考生名单后,在5月7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或同一所院校不同专业拟录取和备录(我校只能被一个专业拟录取和备录)。  10.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我院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11.录取工作在5月底完成。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招生和单独考试招生。  第十二条实施进程安排  (一)2017年12月22日前完成方案上报工作,2月底前向考生公布。  (二)2018年3月11日—3月27日16时,网上报名。  (三)2018年3月31日,公布进入综合素质测试名单。  (四)2018年4月1日—4月8日,网上缴费。  (五)2018年4月13日,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六)2018年4月14日,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七)2018年4月30日前,公布“拟录取”、“备录”及“未录取”考生名单(根据省考试院技能理论考成绩公布适当调整)。  (八)2018年5月6日8:30—17:30,将考生(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提交至服务平台。  (九)2018年5月8日8:30—17:30,考生登陆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十)2018年5月9日8:30—17:30,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十一)2018年5月10日8:30—17:30,考生登陆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十二)2018年5月11日8:30—17:30,根据缺额计划将备考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十三)2018年5月12日8:30—17:30,考生登陆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十四)2018年5月13日8:30—17:30,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  (十五)结束网上录取。  (十六)2018年5月17日—30日,公示录取名单。  (十七)2018年5月31日,根据公示结果形成最终录取名册。  第十三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具体见报名条件第五条。  第七章招生监督  第十五条提前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提前招生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参与提前招生工作人员的违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条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参加相应测试。根据教育部36号令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校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并予以收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八条 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及文化课测试过程将全程录像。  第十九条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电话:(0571)56700017。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8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提前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经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传真):(0571)56700035  咨询QQ:800028758  咨询地点: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乘车路线:地铁一号线文泽路站、B1线、B支4线)  网址:http://zs.hzvtc.edu.cn详情
2019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9-06-16
 2019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招生章程。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二条  高校全称和校址高等学校全称: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第三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第四条  学校招生代码国标码12872,浙江省招生代码0060第五条  招生范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2019年面向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福建省、山西省、贵州省、四川省、广东省、云南省、湖南省、河北省、广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4个省(自治区)招生。第六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贾文胜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定。招生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第八条  教务处(招生办)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计划申报、招生录取、过程管理等日常事务。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571-56700017。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意后可以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选考科目符合、统考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专业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第十二条  根据有关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录取方法与要求,确定录取投档比例,并视报考学校的上线生源情况,可提前调整计划。接受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第十三条  浙江省考生按《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第十四条  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第十五条  对实施非专业志愿直接投档招生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按实考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第十六条  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第十七条  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第十八条  学校各专业开设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无其他特别要求。第十九条  男女比例:录取到学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第二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旅游管理、精细化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药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专业要求考生转氨酶正常。服装设计与工艺、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艺术设计、动漫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工业设计、园艺技术、精细化工技术、环境工程技术、药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专业要求考生无色弱。第六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查询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咨询电话:0571-567000352.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邮编:310018)3.学院网址:www.hzvtc.edu.cn 4.招生网址:zs.hzvtc.edu.cn5.招生咨询qq:8000287586.学校官方微信:第七章  其 他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工科类6600元/人·年(部分工科类7500元/人·年),其他类6000元/人·年及6900元/人·年、医学类6600元/人·年、农林类6300元/人·年,艺术类9000元/人·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8000元/人·年;住宿费:4人间1600元/人·年、6人间(含5人间)1200元/人·年、6人间以上800元/人·年;实行按学年缴费。第二十三条  按照国家政策,对录取在学校园艺技术专业且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免收学费,非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学费按照6300元/人·年收取。第二十四条  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25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6000元/年;下沙慈善总会金秋助学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1500元/年;同时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第二十五条  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就学地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8000元/人·年。第二十六条  新生档案:被录取的新生,须凭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将该档案交至学校。第二十七条  新生报到: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以实际报到日为准)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九条  毕业证书: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与新西兰合作办学的专业在完成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可同时颁发新西兰合作学校相应的文凭。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办)负责解释。 详情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7-0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招生章程。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二条  高校全称和校址高等学校全称: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第三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第四条  学校招生代码国标码12872,浙江省招生代码0060第五条  招生范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2020年面向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福建省、山西省、贵州省、四川省、广东省、云南省、湖南省、河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4个省(自治区)招生。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定。招生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第七条  专业建设指导处(招生办)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计划申报、招生录取、过程管理等日常事务。第八条  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571-56700017。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意后可以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选考科目符合、统考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专业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第十一条  根据有关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录取方法与要求,确定录取投档比例,并视报考学校的上线生源情况,可提前调整计划。接受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第十二条  浙江省考生按《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第十三条  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第十四条  对实施非专业志愿直接投档招生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按实考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第十五条  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第十六条  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开设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无其他特别要求。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录取到学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旅游管理、精细化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生物制药技术专业要求考生转氨酶正常。服装设计与工艺、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艺术设计、动漫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工业设计、园艺技术、精细化工技术、环境工程技术、生物制药技术专业要求考生无色弱。第六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查询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咨询电话:0571-567000352.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邮编:310018)3.学院网址:www.hzvtc.edu.cn 4.招生网址:zs.hzvtc.edu.cn5.招生咨询qq:8000287586.学校官方微信:第七章  其 他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工科类6600元/人·年(部分工科类7500元/人·年),其他类6000元/人·年6900元/人·年、医学类6600元/人·年、农林类6300元/人·年,艺术类9000元/人·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0000元/人·年;住宿费:4人间1600元/人·年、6人间1200元/人·年;实行按学年缴费。第二十二条  按照国家政策,对录取在学校园艺技术专业且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免收学费,非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学费按照6300元/人·年收取。第二十三条  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25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6000元/年;下沙慈善总会金秋助学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1500元/年;同时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第二十四条  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就学地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8000元/人·年。第二十五条  新生档案:被录取的新生,须凭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将该档案交至学校。第二十六条  新生报到: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以实际报到日为准)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八条  毕业证书: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与新西兰合作办学的专业在完成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可同时颁发新西兰合作学校相应的文凭。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处(招生办)负责解释。 详情
2017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7-05-0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招生章程。第二条 高校全称和校址高等学校全称: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第三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第四条 招生范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7年面向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福建省、江苏省、山西省、贵州省、四川省、广东省招生。第五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贾文胜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定。招生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第七条 教务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计划申报、招生录取、过程管理等日常事务。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主任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督察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的公开情况,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专业办学条件、办学质量等为依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审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第十条 教务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报(送)到各有关省的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选考科目符合、统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专业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第十二条  根据有关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录取方法与要求,确定录取投档比例,并视报考我校的上线生源情况,可提前调整计划。接受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第十三条  对浙江省及福建省所有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录取。2017年起,学校执行浙江省考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以此类推。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学校未完成计划的专业(类),向省考试院申请适当扩大比例征求志愿。第十四条  对除浙江省及福建省外省份的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按实考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第十五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具有专业特长、文体特长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前提下,优先录取。第十六条  对江苏省理科类考生选择测试科目为物理,对文科类考生选择测试科目为历史,并执行该省规定的相应学分层次填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分排序,考分相同时,再按照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第十七条  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所有外语教学使用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十九条  男女比例:录取到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第二十条  专业分数级差: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第二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旅游管理、精细化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药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专业要求考生转氨酶正常。服装设计与工艺、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艺术设计、动漫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工业设计、园艺技术、精细化工技术、环境工程技术、药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专业要求考生无色弱。 第五章  收费与证书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工科类6600元/人·年(部分工科类7500元/人·年),其他类6000元/人·年、医学类6600元/人·年、农林类6300元/人·年,艺术类9000元/人·年;住宿费:4人间1600元/人·年、6人间(含5人间)1200元/人·年、6人间以上800元/人·年;实行一学年一交的办法。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第二十四条 按照国家政策,对录取在我校园艺技术专业且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免收学费,非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学费按照6300元/人·年收取。 第六章  其 他第二十五条 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25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6000元/年;下沙慈善总会金秋助学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1500元/年;同时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第二十六条  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固定勤工助学岗位近500个。第二十七条 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就学地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8000元/人·年。第二十八条  新生档案:被录取的新生,须凭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将该档案交至我校。第二十九条  新生报到: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以实际报到日为准)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查询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咨询电话:0571-567000352.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邮编:310018)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3.E-mail地址: 86916835@163.com4.学院网址:www.hzvtc.edu.cn5.招生网址:zs.hzvtc.edu.cn6.招生咨询qq:8000287587.学校官方微信:第三十二条  我校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我校纪检监察室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571-56700017。 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我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详情
2018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8-05-0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招生章程。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二条  高校全称和校址高等学校全称: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第三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第四条  学校招生代码国标码12872,浙江省招生代码0060第五条  招生范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2018年面向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福建省、江苏省、山西省、贵州省、四川省、广东省10个省招生。第六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贾文胜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定。招生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第八条  教务处(招生办)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计划申报、招生录取、过程管理等日常事务。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571-56700017。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意后可以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选考科目符合、统考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专业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第十二条  根据有关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录取方法与要求,确定录取投档比例,并视报考学校的上线生源情况,可提前调整计划。接受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第十三条  浙江省考生按《浙江省2018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第十四条  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第十五条  对实施非专业志愿直接投档招生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按实考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第十六条  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第十七条  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第十八条  学校各专业开设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无其他特别要求。第十九条  男女比例:录取到学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第二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旅游管理、精细化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药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专业要求考生转氨酶正常。服装设计与工艺、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艺术设计、动漫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工业设计、园艺技术、精细化工技术、环境工程技术、药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专业要求考生无色弱。第六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查询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咨询电话:0571-567000352.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邮编:310018)3.学院网址:www.hzvtc.edu.cn 4.招生网址:zs.hzvtc.edu.cn5.招生咨询qq:8000287586.学校官方微信:第七章  其 他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工科类6600元/人·年(部分工科类7500元/人·年),其他类6000元/人·年及6900元/人·年、医学类6600元/人·年、农林类6300元/人·年,艺术类9000元/人·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8000元/人·年;住宿费:4人间1600元/人·年、6人间(含5人间)1200元/人·年、6人间以上800元/人·年;实行按学年缴费。第二十三条  按照国家政策,对录取在学校园艺技术专业且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免收学费,非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学费按照6300元/人·年收取。第二十四条  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25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6000元/年;下沙慈善总会金秋助学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1500元/年;同时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第二十五条  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就学地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8000元/人·年。第二十六条  新生档案:被录取的新生,须凭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将该档案交至学校。第二十七条  新生报到: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以实际报到日为准)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九条  毕业证书: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与新西兰合作办学的专业在完成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可同时颁发新西兰合作学校相应的文凭。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办)负责解释。 详情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筹)2008年在浙江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008-05-06
高等学校全称: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筹) 学校部委码:二、校址:杭州文一西路37号 邮政编码:310012三、办学地点:杭州西湖区四、学校网址:http://www.hzaspt-cb.edu.cn五、办学类型:公助民办六、办学层次:普通高职(专科) 七、录取规则:(一)总则: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衡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2. 外语语种要求: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3. 男女比例:无男女生比例要求。身体健康要求:身体健康与专业体检受限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艺术设计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二)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1. 录取到我院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需达到省控线。2. 学院录取时将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考生总分,实行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录取。3. 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折算后的总分,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 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依次还未被录取的,若填报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若填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5.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三)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规则:1.学院录取时将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考生总分,实行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录取。2.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4.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依次还未录取的考生,若填报专业服从调剂者,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填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5.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6. 同分考生区别: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文化总分排列名次,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列。单科排序是:文科类为语文、文综、外语、数学;理科类为数学、理综、外语、语文。录取时将参照省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名次号决定取舍。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学费标准艺术类7800元/人·年、其他类6000元/人·年。2、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2008年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筹)作为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点进行招生,学生毕业由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3、奖学金各项奖学金、单项奖颁发标准以当年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文件规定为准。4、勤工助学学院的学生处将按照各系学生人数比及学生基本情况安排勤工助学固定岗,每月定期发放勤工助学酬金。5、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就学地助学贷款。就学地国家贴息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6000元/人·年。6、新生报到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以实际报到日为准)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九、招生咨询的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0571—889350182、传真:0571—889350183、联系地址:杭州文一西路37号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筹) 招生就业处4、E-mail地址:zhaosheng@mail.hzrtvu.edu.cn 5、招生网址: http://www.hzaspt-cb.edu.cn学校招生负责人 郑今人 学校负责人 郦华才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筹) 2008年4月20日详情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在浙江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008-05-23
一、高等学校全称: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部委码:12872二、校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 邮政编码:310018三、办学地点: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四、学校网址:http://www.hzvtc.edu.cn五、办学类型:公办六、办学层次:普通高职(专科) 七、录取规则:(一)总则: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各方面衡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2. 外语语种要求: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3. 男女比例:无男女生比例要求。4. 身体健康要求:身体健康与专业体检受限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旅游管理、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药物制剂技术、生物技术与应用、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要求考生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必须为阴性;服装设计、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艺术设计(室内设计)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工业设计、园艺技术、园林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药物制剂技术、生物技术与应用、应用化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要求考生无色弱;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二) 具体录取规则:1、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浙江省一般为105%。2、按照浙江省考试院的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3、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同分时按名次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5、最低录取分相同考生的处理。一般情况,争取通过追加计划全部录取。如不能追加计划则按名次先后和相关单科成绩高低录取。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文综、外语、数学;理科为数学、理综、外语、语文。单考单招单科顺序排列:专业课、语文、外语、数学。6、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7、无专业加试要求。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学费标准理科类7500元/人·年,文科类7000元/人·年,艺术类8000元/人·年,中澳合作班14000元/人·年。2、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中澳合作班学生,修完中澳合作办学项目课程达到毕业要求者,可获得“双文凭”,即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文凭、澳大利亚北墨尔本职业技术及继续教育学院大专文凭和商务英语证书。3、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3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1500元/年;下沙慈善总会金秋助学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2500元/年;同时还设有康恩贝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生特别奖等。4、勤工助学学院设有固定勤工助学岗位近三百个,每月定期发放勤工助学酬金。5、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就学地助学贷款。就学地国家贴息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6000元/人·年。6、新生报到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先进行网上报到,再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以实际报到日为准)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7、园艺技术专业按照国家政策,对录取在我院园艺技术专业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免收学费,否则,学费按照7000元/人·年收取。8、中澳合作专业设英语底线为保证中澳合作专业的教学质量,2008年本院特设定市场营销、计算机应用技术、园林技术三个中澳合作专业录取考生的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9、大类招生生化与药品类(指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分环境保护与治理及环境保护与监测两个方向>、生物技术及应用、食品营养与检测、应用化工技术、药物制剂技术6个专业)按照生化与药品类进行招生,半学年后,学生可在预开设的6个专业中自主选择专业,所选专业少于20人的,则不开班(以省教育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电子信息类(指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2个专业)按照电子信息类进行招生,1.5学年后,学生可在预开设的两个专业中自主选择专业,所选专业少于20人的,则不开班(以省教育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招生咨询的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0571—86916835、0571—869168832、传真:0571—869168863、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处4、E-mail地址: 86916835@163.com5、招生网址:http://zs.hzvtc.edu.cn6、移动手机短信平台:106571610123650000 学校招生负责人 学校负责人 (学校公章)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4月20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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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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