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待遇: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先由个人账户当年资金支付,个人账户当年资金不足支付的,由个人承担一个门诊起付标准1000元。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个人承担比例为: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承担24% ;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承担20%;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承担16%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承担14%。
住院待遇:
1 、承担一个住院起付标准,具体为: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三级医疗机构) 800 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二级医疗机构) 600 元,其他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300 元。
2 、统筹基金承担的比例为:
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 2 万元(含),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 76% ;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 80%;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 84%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退休前 86% 。
2 万元以上至 4 万元(含),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 82% ;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 85% ;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 88%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退休前 90% 。
4 万元以上至 18 万元(含),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 88%;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退休前 90% ;在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退休前 92% 。
18万元以上,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承担的比例为:三级医疗机构 88% ;二级医疗机构 90% ;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92% 。
报销流程:
1、领取并填写《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拨付申请单》,其中单位参保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2、持办理材料至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3、报销款支付:
①“现金支付”方式:凭经审核打印并由领导签字的结算单和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至财务窗口领取报销款。
②“单位转账”方式:通过财务转账将报销款拨付至所在单位。
地点:到所在区的社保中心办理
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48号
邮编:310003
总机:0571-87258606(办公室)87232119(综合业务处)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35号玉泉大厦
邮编:310007
电话:12333,87211480、87211483
传真:0571-87214246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杭州市后市街47号
邮编:310002
联系电话:87818802
传真:87817036
杭州市下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247号
邮编:310014
联系电话:85237959
传真:85130286
杭州市西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杭州市竞舟路228号
邮编:310012
联系电话:88974535
传真:88979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