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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大学

英文名:China Jiliang University 简称:“中量大”,“CJLU”,“中国计量学院” 所在地:杭州 院校代码:10356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理工类/工科类/考研院校

  • 中国计量大学招生简章

中国计量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2020-07-02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中国计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四条 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学校全称:中国计量大学。第六条 学校代码:10356。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国计量大学。第九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根据浙江省有关规定,浙江省“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和浙江省“本科院校联合高职院校专升本培养”招生录取学生就读地点为合作办学的高职院校。第十条 学校简介:中国计量大学是浙江省省市共建重点高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78年,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现已形成以计量、标准、质量、市场监管、检验检疫为特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并举的办学格局。学校现有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10个浙江省一流学科,工程学、化学和材料科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建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6个、国家特色专业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5个、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5个,其中质量管理工程、标准化工程专业全国排名第一,测控技术与仪器、知识产权专业全国排名前10%。学校获评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被列为浙江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在2015-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中排名第62名。在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中,2017、2018年排名多科性教学研究型高校第一,2019年排名硕士研究生培养高校第一。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全校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全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1-86836044。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第十六条 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第十八条 录取具体方式(一)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调档,其他省份原则上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110%比例调档。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补调档。(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三)学校2020年部分专业按照大类招生,大类招生中所含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按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尊重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和海南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五)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学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统一划定分数线。综合分根据各省美术类统考专业综合分计算规则计分,若无特定规则,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制测算)×50% +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7.5×50%。(六)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进档后在专业录取时按高考原始分进行投档,当加分考生的高考原始分与其他考生的高考原始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对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参考排序分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并结合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科成绩等,择优录取。(七)单科要求:学校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报考金融学类(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报考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上述单科成绩以总分150分标准计算并视高考试卷难度和整体水平以及生源情况,可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微调。(八)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1.量新学院(荣誉学院)选拔:浙江省考生高考总分高出第一段分数线30分及以上,被我校录取后可在报到前向学校申请免试进入量新学院,在校期间可自愿免试进入本硕创新计划。2.学费减免浙江省考生:高考总分高出浙江省第一段分数线40分及以上者,减免一年学费;高考总分高出浙江省第一段分数线50分及以上者,减免两年学费;高考总分高出浙江省第一段分数线70分及以上者,减免四年学费。浙江省外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前500名的考生,减免四年学费(分段排名、分类招生的省份按第一类普通本科排名)。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含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最低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包括平行志愿)报考我校者,保证其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中(考生必须在录取之前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并出具获奖证书或比赛原始成绩)。(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2)高中阶段获得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体育项目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3)参加清华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活动、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取得艺术成绩80分(含)以上;或参加上海交通大学艺术特长专项测试获得复试准考证;或参加浙江大学艺术特长专项考核获得艺术特长生协议书。第十九条 学校对港澳台侨考生以及对台免试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第二十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20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全日制专升本和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该类招生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资助政策第二十四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主管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组成,学分学费每学年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按所修学分结算,毕业前进行学分汇总清算。新生入学时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统一按照大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专业分流后分别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以下大类专业与分流专业存在学费差异:金融学类(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4800元/学年,分流后金融工程4800元/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5520元/学年;生物科学类(生物工程、动植物检疫)5000元/学年,分流后生物工程5500元/学年,动植物检疫5000元/学年;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5500元/学年,分流后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6325元/学年,机械电子工程5500元/学年;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4800元/学年,分流后工商管理4800元/学年,财务管理5520元/学年,市场营销4800元/学年。学生住宿费标准按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如遇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整相关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本科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建有“绿色通道”制度,学校将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以及发展性资助等多种渠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和帮扶。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一)咨询电话:0571-86836060(二)传真号码:0571-86836014(三)E-mail:zsb@cjlu.edu.cn(四)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8(五)学校网址: http://www.cjlu.edu.cn招生网址: http://zs.cjlu.edu.cn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详情
中国计量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9-05-15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中国计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四条 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学校全称:中国计量大学。第六条 学校代码:10356。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国计量大学。第九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根据浙江省有关规定,浙江省内“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招生录取学生就读地点为合作办学的高职院校。第十条 学校简介:中国计量大学是一所以计量、标准、质量、市场监管和检验检疫为办学特色的本科高校。学校于1978年由国家计量总局创建,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中国计量学院,2016年更名为中国计量大学,2017年成为省部共建大学。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2017年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学校现有52个专业,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程学学科、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行列。拥有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浙江省一流学科10个,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重点学科11个。现有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0700余人(含独立学院)、研究生1950余人;专任教师13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近70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约占70%。学校拥有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质检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浙江省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27个。学校科技园被科技部、教育部认定为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众创空间。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全校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全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1-86836044。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第十六条 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第十八条 录取具体方式(一)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调档,其他省份原则上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110%比例调档。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补调档。(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三)学校2019年部分专业按照大类招生,大类招生中所含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按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尊重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浙江省、上海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五)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学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统一划定分数线。综合分根据各省美术类统考专业综合分计算规则计分,若无特定规则,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制测算)×50% +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7.5×50%。(六)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进档后在专业录取时按高考原始分进行投档,当加分考生的高考原始分与其他考生的高考原始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对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参考排序分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并结合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科成绩等,择优录取。(七)单科要求:学校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报考金融学类(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报考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上述单科成绩以总分150分标准计算并视高考试卷难度和整体水平以及生源情况,可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微调。(八)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1.量新学院(荣誉学院)选拔:浙江省考生高考总分高出第一段分数线30分及以上,被我校录取后可在报到前向学校申请免试进入量新学院,在校期间可自愿免试进入本硕创新计划。2.学费减免浙江省考生:高考总分高出浙江省第一段分数线40分及以上者,减免一年学费;高考总分高出浙江省第一段分数线50分及以上者,减免两年学费;高考总分高出浙江省第一段分数线70分及以上者,减免四年学费。浙江省外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前500名的考生,减免四年学费(分段排名、分类招生的省份按第一类普通本科排名)。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除浙江、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最低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包括平行志愿)报考我校者,保证其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中(考生必须在录取之前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并出具获奖证书或比赛原始成绩)。(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2)高中阶段获得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跆拳道、体育舞蹈、定向越野体育项目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3)参加清华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活动、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取得艺术成绩80分(含)以上;或参加上海交通大学艺术特长专项测试获得复试准考证;或参加浙江大学艺术特长专项考核获得艺术特长生协议书。第十九条 学校对港澳台侨考生以及对台免试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第二十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19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全日制专升本和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该类招生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资助政策第二十四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主管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按所修学分结算,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    学生住宿费标准按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如遇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整相关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本科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建有“绿色通道”制度,学校将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为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 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一)咨询电话:0571-86836060(二)传真号码:0571-86836014(三)E-mail:zsb@cjlu.edu.cn(四)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8(五)学校网址: http://www.cjlu.edu.cn      招生网址: http://zs.cjlu.edu.cn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详情
中国计量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06-23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中国计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四条 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学校全称:中国计量大学。第六条 学校代码:10356。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国计量大学。第九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根据浙江省有关规定,浙江省“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和浙江省“本科院校联合高职院校专升本培养”招生录取学生就读地点为合作办学的高职院校。第十条 学校简介:中国计量大学是浙江省省市共建重点高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78年,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现已形成以计量、标准、质量、市场监管、检验检疫为特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并举的办学格局。学校现有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10个浙江省一流学科,工程学、化学和材料科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建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6个、国家特色专业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5个、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5个,其中质量管理工程、标准化工程专业全国排名第一,测控技术与仪器、知识产权专业全国排名前10%。学校获评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被列为浙江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在2015-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中排名第62名。在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中,2017、2018年排名多科性教学研究型高校第一,2019年排名硕士研究生培养高校第一。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全校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全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1-86836044。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第十六条 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第十八条 录取具体方式(一)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调档,其他省份原则上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110%比例调档。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补调档。(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三)学校2020年部分专业按照大类招生,大类招生中所含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按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尊重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和海南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五)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学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统一划定分数线。综合分根据各省美术类统考专业综合分计算规则计分,若无特定规则,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制测算)×50% +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7.5×50%。(六)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进档后在专业录取时按高考原始分进行投档,当加分考生的高考原始分与其他考生的高考原始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对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参考排序分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并结合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科成绩等,择优录取。(七)单科要求:学校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报考金融学类(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报考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上述单科成绩以总分150分标准计算并视高考试卷难度和整体水平以及生源情况,可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微调。(八)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1.量新学院(荣誉学院)选拔:浙江省考生高考总分高出第一段分数线30分及以上,被我校录取后可在报到前向学校申请免试进入量新学院,在校期间可自愿免试进入本硕创新计划。2.学费减免浙江省考生:高考总分高出浙江省第一段分数线40分及以上者,减免一年学费;高考总分高出浙江省第一段分数线50分及以上者,减免两年学费;高考总分高出浙江省第一段分数线70分及以上者,减免四年学费。浙江省外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前500名的考生,减免四年学费(分段排名、分类招生的省份按第一类普通本科排名)。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含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最低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包括平行志愿)报考我校者,保证其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中(考生必须在录取之前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并出具获奖证书或比赛原始成绩)。(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2)高中阶段获得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体育项目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3)参加清华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活动、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取得艺术成绩80分(含)以上;或参加上海交通大学艺术特长专项测试获得复试准考证;或参加浙江大学艺术特长专项考核获得艺术特长生协议书。第十九条 学校对港澳台侨考生以及对台免试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第二十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20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全日制专升本和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该类招生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资助政策第二十四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主管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组成,学分学费每学年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按所修学分结算,毕业前进行学分汇总清算。新生入学时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统一按照大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专业分流后分别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以下大类专业与分流专业存在学费差异:金融学类(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4800元/学年,分流后金融工程4800元/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5520元/学年;生物科学类(生物工程、动植物检疫)5000元/学年,分流后生物工程5500元/学年,动植物检疫5000元/学年;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5500元/学年,分流后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6325元/学年,机械电子工程5500元/学年;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4800元/学年,分流后工商管理4800元/学年,财务管理5520元/学年,市场营销4800元/学年。学生住宿费标准按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如遇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整相关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本科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建有“绿色通道”制度,学校将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以及发展性资助等多种渠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和帮扶。 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一)咨询电话:0571-86836060(二)传真号码:0571-86836014(三)E-mail:zsb@cjlu.edu.cn(四)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8(五)学校网址: http://www.cjlu.edu.cn        招生网址: http://zs.cjlu.edu.cn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详情
中国计量大学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017-05-24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7年中国计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学校全称:中国计量大学。第六条 学校代码:10356。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第九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第十条中国计量大学是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业唯一的本科院校,是一所计量、标准、质量和检验检疫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由原国家计量总局于1978年筹建成立,现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现有国家质检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浙江省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21个,学校科技园被科技部、教育部认定为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学校建有52个本科专业、25个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和10个浙江省一流学科,2个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行列。本科学生毕业后授予国家统一印发的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国计量大学学士学位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中国计量大学学士学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1-86836044。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各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课程。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原则上不予录取。第十八条 录取具体方式(一)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调档,其他省份原则上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110%比例调档。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补调档。(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三)学校2017年部分专业按照大类招生,大类招生中所含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按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尊重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浙江省、上海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五)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学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统一划定分数线。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制测算)×50% +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7.5×50%。(六)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进档后在专业录取时按高考原始分进行投档,当加分考生的高考原始分与其他考生的高考原始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对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参考排序分按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并结合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科成绩等,择优录取。(七)单科要求:学校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高考单科成绩过低的考生,予以退档。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报考经济学类/金融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汉语国际教育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报考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上述单科成绩以总分150分标准计算并视高考试卷难度和整体水平以及生源情况,可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微调。(八)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1.量新学院(工科试点班)选拔:浙江省考生高考总分高出第一段分数线30分及以上,被我校录取后可在新生报到前向学校申请免试进入量新学院(工科试点班),在校期间可自愿免试进入本硕创新计划。2.学费减免浙江省考生:高考总分高出浙江省第一段分数线40分及以上者,减免一年学费;高考总分高出浙江省第一段分数线50分及以上者,减免两年学费;高考总分高出浙江省第一段分数线70分及以上者,减免四年学费。浙江省外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前500名的考生,减免四年学费(分段排名、分类招生的省份按第一类普通本科排名)。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除浙江、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最低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包括平行志愿)报考我校者,保证其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中(考生必须在录取之前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并出具获奖证书或比赛原始成绩)。(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2)高中阶段获得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跆拳道、体育舞蹈、定向越野体育项目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3)参加清华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活动、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取得艺术成绩80分(含)以上;或参加上海交通大学艺术特长专项测试获得复试准考证;或参加浙江大学艺术特长专项考核获得艺术特长生协议书。第十九条 学校对港澳台考生的招生录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17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全日制专升本和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该类招生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资助政策第二十四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每学年按所修学分结算,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具体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学生住宿费标准按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如遇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整相关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本科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建有“绿色通道”制度,学校将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为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 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一)咨询电话:0571-86836060(二)传真号码:0571-86836014(三)E-mail:zsb@cjlu.edu.cn(四)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8(五)学校网址: www.cjlu.edu.cn            招生网址: zs.cjlu.edu.cn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详情
中国计量大学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018-05-25
中国计量大学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中国计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学校全称:中国计量大学。第六条 学校代码:10356。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第九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第十条 中国计量大学是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领域唯一的本科院校,是一所计量、标准、质量和检验检疫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省部共建大学。学校现有国家质检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浙江省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25个,学校科技园被科技部、教育部认定为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众创空间。学校建有本科专业5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工程学和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行列,拥有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浙江省一流学科10个,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重点学科11个。本科学生毕业后授予国家统一印发的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国计量大学学士学位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中国计量大学学士学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1-86836044。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各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课程。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原则上不予录取。第十八条 录取具体方式(一)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调档,其他省份原则上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110%比例调档。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补调档。(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三)学校2018年部分专业按照大类招生,大类招生中所含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按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尊重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浙江省、上海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五)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学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统一划定分数线。综合分根据各省美术类统考专业综合分计算规则,若无特定规则,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制测算)×50% +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7.5×50%。(六)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进档后在专业录取时按高考原始分进行投档,当加分考生的高考原始分与其他考生的高考原始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对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参考排序分按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并结合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科成绩等,择优录取。(七)单科要求:学校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高考单科成绩过低的考生,予以退档。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报考经济学类/金融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汉语国际教育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报考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上述单科成绩以总分150分标准计算并视高考试卷难度和整体水平以及生源情况,可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微调。(八)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1.量新学院(工科试点班)选拔:浙江省考生高考总分高出第一段分数线30分及以上,被我校录取后可在新生报到前向学校申请免试进入量新学院(工科试点班),在校期间可自愿免试进入本硕创新计划。2.学费减免浙江省考生:高考总分高出浙江省第一段分数线40分及以上者,减免一年学费;高考总分高出浙江省第一段分数线50分及以上者,减免两年学费;高考总分高出浙江省第一段分数线70分及以上者,减免四年学费。浙江省外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前500名的考生,减免四年学费(分段排名、分类招生的省份按第一类普通本科排名)。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除浙江、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最低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包括平行志愿)报考我校者,保证其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中(考生必须在录取之前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并出具获奖证书或比赛原始成绩)。(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2)高中阶段获得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跆拳道、体育舞蹈、定向越野体育项目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3)参加清华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活动、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取得艺术成绩80分(含)以上;或参加上海交通大学艺术特长专项测试获得复试准考证;或参加浙江大学艺术特长专项考核获得艺术特长生协议书。第十九条 学校对港澳台考生的招生录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18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全日制专升本和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该类招生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资助政策第二十四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每学年按所修学分结算,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具体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   学生住宿费标准按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如遇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整相关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本科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建有“绿色通道”制度,学校将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为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 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一)咨询电话:0571-86836060(二)传真号码:0571-86836014(三)E-mail:zsb@cjlu.edu.cn(四)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8(五)学校网址: www.cjlu.edu.cn     招生网址:zs.cjlu.edu.cn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详情
中国计量大学“三全”机制提升资助育人水平2018-11-12
中国计量大学坚持育人导向,创新工作思路,通过构建“全过程跟踪、全方位平台、全员参与”机制,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规范资助管理,全过程跟踪。建立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制定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社会企业奖助学金等资助管理办法,修定对外交流奖学金资助管理办法,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资助比例与金额向成绩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将困难情况认定、资助帮扶、困难生谈心谈话情况纳入“学生成长轨迹”数据库,记录见证学生成长。通过困难新生家访、“带着学生成长轨迹做家访”、“冬季送温暖”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形式,在学生最需要时,将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借助学校“3+X”大思政教育实践平台,在创新创业实践、志愿服务、“启明学院”等实践平台项目中,对残疾学生等特殊学生做到“一生一策”,定制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创新资助思路,全方位搭平台。实施“天健育人行动计划”,选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成天健学员班,以“励志、感恩、成长”为核心,通过开展讲坛课程、实践锻炼、师友计划、实践公益活动等跟踪培养,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平台。邀请“挑战杯”、数学建模等优秀专业指导教师及行政干部、优秀辅导员等担任天健计划导师,精心设置实践锻炼岗位,“一对一”全程指导。制定学生实践岗核心素养与能力培养目标及标准,对接“实习家”等校外实践基地,提升职业能力。成立天健学社,组织开展团体辅导、读书交流、学长交流和公益志愿活动等,培养学生责任意识、感恩意识。针对不同年级不同帮扶重点,推出就业推荐、政策咨询、能力提升讲座辅导等就业创业帮扶阶梯行动,覆盖全体经济困难学生。设立“我为乡村振兴计划助力”创业实践项目,开设“我为家乡发展助力”社会实践项目,为学生创业团队提供资金、场地和技术支持,提升经济困难学生的实践能力,满足有创业意向的经济困难生需求。坚持育人导向,全员共同参与。开设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宣传专栏,通过“给获奖学生父母一封信”、“寄语新生一句话”、“学长对我说”分享会等形式、让获奖者为资助代言,宣传资助政策。邀请退休老教师、知名校友等作“励志、感恩、成才”主题校园文化讲座,组织各类企业奖助学金评选与颁奖仪式,组织经济困难学生走进企业调研、开展“代言中量大,感恩母校行”社会实践活动等,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教工党员“三联系”、学生党员与经济困难学生“一帮一”活动,教工党员、学生党员分别与经济困难学生结对子,定期交流,在学习、生活、思想等方面进行帮扶。校领导率先垂范,各学院组织广大教师联系经济困难生,老师们通过寝室走访、专业辅导和就业帮扶等多种方式为学生们带去关爱。详情
中国计量学院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008-05-07
一、学校全称:中国计量学院 学校部委码:10356 二、校址(含校区名称):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三、办学地点:中国计量学院 四、邮政编码:310018五、办学性质:公 办六、办学层次:本 科七、中国计量学院是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业唯一的本科院校,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生毕业后授予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中国计量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国计量学院学士学位条件者,经中国计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中国计量学院学士学位。 八、录取规则:(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二)外语语种要求:本校各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课程。(三)男女比例: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四)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原则上不予录取。(五)录取具体方式:1、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浙江省将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105%的比例调档,其他省(市、自治区)将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120%比例调档。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规定,依次按学校志愿顺序及招生计划缺额数调档。2、专业分数级差的要求为:当专业志愿不平衡时,第一、二、三专业志愿录取时实行志愿分数级差调配办法(志愿级差按1-3分确定);第三专业志愿后不设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未被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择优调剂录取。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按高考原始分进行投档,当加分考生的高考原始分与其他考生的高考原始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4、单科要求: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高考单科成绩过低的考生,予以退档。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10分;报考对外汉语,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00分;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其数学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00分;报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广告学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课成绩一般不低于60分。上述单科成绩控制标准将视高考试卷难度和整体水平以及生源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微调。5、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高考原始总分相同的情况,按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6、对录取的新生全部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九、收费标准: 按浙江省物价局的规定,第一、二批本科生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初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即平均每学年收取学费约3960元(艺术类7000元)。每学年按所修学分结算一次,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学生住宿费标准按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每间住4人为人均每学年1200元;每间住5人为人均每学年960元),具体入住将由学校统一安排。如遇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整相关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本科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建有“绿色通道”制度,学校将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为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一)联系电话:(0571)86836060(二)传真:(0571)86836014(三)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中国计量学院招生办公室 (四)E-MAIL:zsb@cjlu.edu.cn(五)院校网址:http://www.cjlu.edu.cn/十一、其他本章程由中国计量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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